零售药店有望分类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服务市民
零售药店有望分类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服务市民,政府部门:“处方药店、非处方药店”说法欠准确,零售药店: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服务市民
孙家丽/摄
上周,根据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的药品分类管理专题座谈会的消息,从明年开始,零售药店将会被分为“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到2005年底,药店内的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
消息一出,老百姓可就炸了窝了,家门口的药店要分成“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两家吗?是一家卖处方药,另一家卖非处方药吗?近日记者从各大零售药房了解到,还真有不少市民亲自跑到药店去询问药店“分家”的事儿,这可忙坏了药店里的服务人员,有的甚至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儿,反倒被热心关注这个新规定的市民问得稀里糊涂的。
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药店,并从政府部门了解到一些规定中的细节问题,帮您简单地解释一下,让广大市民心里有个准谱儿。
政府部门:“处方药店、非处方药店”说法欠准确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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