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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乃合作之母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18日 《中国医药报》2004.11.18
     尽管平价药店联盟还存在不少瑕疵,让人担心它的生命力,但它的价值取向,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因为这种联盟最终将使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受益。o+!p^, 百拇医药

    客观地说,类似平价药店联盟之类的联盟在理论建构和实际运作两方面还都未成熟,加上联盟者常常“各怀心腹事”,其内在利益纽带经不住外在利益的考验而往往归于失败。所以平价药店联盟虽以一种在药品生产企业看起来是极端方式的面目出现,其实却缺乏长期生存的基础。o+!p^, 百拇医药

    但即便如此,平价药店联盟也足以显示其作为一种市场力量的存在,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药品零售领域里传统意义上的工商关系。在传统格局中,药品生产企业是不可抗衡的,常常以“上游”自居;药品零售企业则是人家生产什么自己就卖什么,往往处于“下游”的被动局面。而市场短缺时代的终结,给这种传统工商关系的松动提供了可能。但显而易见的是,具有渠道优势的单个销售终端,仍难与强大的生产企业博弈,零售药店结成联盟于是便成为一种现实的需求和理性的选择。o+!p^, 百拇医药

    在理论上,平价药店的联盟,能使单个的市场零售主体团结起来。这种阵势、形态及其市场号召力,至少会给生产企业构成心理上的压力。如果生产企业能真切地感受到这种压力,则意味着平价药店联盟与前者开始构成一种竞争关系,并开始具备与前者进行价格等方面谈判的资格。这种工商之间竞争形态的萌芽,可以看做是药品零售企业获得市场话语权的开端,也可以看做是工商走向合作的起点。o+!p^, 百拇医药

    竞争乃合作之母。进而言之,无论是同构式竞争还是互补式竞争,不存在竞争关系的地方就不可能有真正平等互利的合作。竞争意味着力量的对比和消长,而合作不过是力量对比和消长的自然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平价药店联盟的出现,是药品零售企业的一次“集体发声”。这种声音,它们自己当然听得见,但它们也许更希望心目中的对手能够听见。o+!p^, 百拇医药

    文/江城子(江城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