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思索 患者肖像权不容侵害
[案情]1989年6月,朱某向法院起诉,控告曾为她治好“重症肌无力症”(眼睑不能上翻)的陈医生。事情是这样的:陈医生在给某科技报撰文介绍治疗此病的文章时,给报社提供了十几张典型病症照片,编辑从中造登了朱某的两张(治愈前后各1张),并公开了朱某的姓名。朱某看到登出文章及照片,认为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与陈及报社交涉,可陈医生认为他是为科研而使用的,他有这个权利。朱遂诉于法院。
[评析]
这是著名的全国首例病人诉医生侵犯肖像权案件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00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