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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42733
“冻土”下为何“热流涌动”?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4日
关注医师多地点执业现象及中医师执业特点,一、医师多地点执业的弊病,二、医师适当增加执业地点的益处,三、中医师适当增
     关注医师多地点执业现象及中医师执业特点

    我国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简称《医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医师执业准入制度的建立以及医师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各地医政部门在贯彻实施《医师法》精神的前提下,参照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下发了对各类医师的准入、注册、执业管理的实施细则。但是,任何新事物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5年来,《医师法》实施过程中,就逐步显现出一些不够完善的问题。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在注册地点外,一些医师利用“会诊”、“兼职”等各种方法,变相多地点执业。这使得医政部门严格设置的,仅允许医师在一地注册执业的制度显得“苍白”,甚至失去了管理约束力。人们无奈地称这一现象为:“冻土”下涌动的“热流”。对此,从政府管理角度来说,医政管理干部们认为:目前发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没有建立、执业注册程序复杂、配套政策不健全等等,导致相关法规和执法体系不完善而引发的。但是,深入分析其原因,并非如此简单。在这一现象的背后,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科技、经济等背景。为此,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的干部们对医师多地点执业的弊病与适当增加执业地点的益处、中医师与西医师执业特点的差异及中医师适当增加执业地点的有利条件、建立医师多地点执业管理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两分法”的深入分析与思考。

    一、医师多地点执业的弊病

    按照《医师法》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有关规定尚未出台之前,医师只能在一个地点注册并合法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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