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749216
明年底购买处方药均须凭处方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30日 《当代健康报》 2004.12.30
     本报讯 继今年7月1日起抗菌药物须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日前再次通报,到2005年12月31日前,其他处方药在零售药店也将凭医师处方购买,告别以往处方药销售的双轨制。对此,有关业内人士预测,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与医药分家改革远远不同步的现有状态下,如果对药品零售取消双轨制,药店若无高招对应,将面临更为艰难的处境,甚至会在明年掀起一场更为激烈的淘汰赛。

    记者日前获悉,SFDA已经列出解除“双轨制”的时间表:2005年1月1日起,抗肿瘤药、激素类(避孕药除外)处方药等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5年7月1日起治疗神经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的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5年12月31日以后,实现全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在药师指导下使用。

    据悉,我国现有各类药物约1.5万种,其中三分之二为处方药。据了解,多年来我国流通领域的处方药销售,均按照“双轨制”运行,即部分处方药,可凭处方销售,也可不凭处方销售。在市场发展之初,药店经营者没有处方照样卖处方药已成为行业公开的一个“秘密”。而随着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药店应遵守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化了。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有关部门就对作为处方药的抗菌药销售,率先进行“限售”,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抗菌药。(李智慧),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