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观摩与保护病人隐私
新闻事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青岛市首例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是否侵犯隐私权案,判决认定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并为此应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2003年9月2日,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在朋友初某的陪同下到青岛某医院做人工流产。作为青岛市某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医院组织了八九位见习学生对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因麻醉处于睡眠状况的梁某在手术后醒来,听朋友告知其手术过程被无关人员观摩,感到非常气愤,遂与院方发生争执;因未达成和解,最后以医院侵犯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这是在今年1月8日青岛市市南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医院侵犯隐私权之后,院方不服再次上诉后的终审判决。
此案审理过程中,医院提供手术医生和教学带队教师的证言,证明术前已得到患者口头同意,且以教学医院组织学生观摩符合国际惯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患者否认了该说法,查病历亦无患者同意的记载,故院方的主张没有被法院采信。
我国近年因“准医务人员”观摩人工流产手术引起的法律纠纷并不鲜见。出现这样的情况,原、被告双方都觉得很委屈:患者认为隐私权受到损害,精神上遭受极大的痛苦,特别是年轻的女性,承受的心理压力更大;医院觉得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如果不让医学生观摩手术,怎么培养医学人才?那么,到底病人是否应该配合医生临床教学呢?
新闻调查
典型病人频繁回答问诊
在南京市第一医院心脏内科病区,目前,仅大四的见习生就有二三十人。还有二三十位实习、进修医生和研究生,他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通过见习、实习或进修增加临床经验。正因为如此,典型病人是他们最感兴趣的,每个人都想通过对典型病人的诊断丰富自己的临床经验,都不想失去这样的机会。
当然,这并非是南京市第一医院的独有现象,如此庞大的见习、实习队伍几乎在所有教学医院都存在,而南京光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就有近十家,而且这些医院因知名度较高,接待的重症病人较多,病人因此成为“教学素材”的机会也相应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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