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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需要法律保障--访全国政协委员周超凡
http://www.100md.com 2005年3月2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311期
管理体制不畅,法制建设滞后,中药品种保护不利
     中医药管理体制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已成为中医药工作者强烈反映的突出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医研究院研究员周超凡。

    管理体制不畅

    周超凡说,目前,中医药管理体制不顺主要是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不健全,建议各省(区、市)依照卫生部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模式设立中医药管理部门,健全全国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做到省一级中医工作有专门机构管理,切实负起责任来。

    中药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从药材种植、饮片加工、成药生产到临床应用,涉及不同部门和多个环节。目前,中药管理部门过多、职能分散,很多工作的职责不明确。据了解,国家涉及中药管理的有十几个部门。中医药的发展规律和特点是中医中药密不可分,所谓“药为医用,医因药存”,相辅相成。由于中药管理“分散多头”,中药很难与中医发展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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