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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人受罪作风不严诊治失误判赔近4万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日 医业网
     《四川在线》2005年3月29日讯:“我妈啥时候改名变性了!”指着医院开出的检验报告单,左先生愤慨不已。青羊区法院日前对这起医疗纠纷下达一审判决,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省五医院)对病人杨琼芳的病情诊治失误,同时在两份检验报告单上将杨琼芳的性别和名字搞错,判定省五医院赔偿杨琼芳39876.1元。%3;&}9/, 百拇医药

    医院误诊老人受罪%3;&}9/, 百拇医药

    “我母亲叫杨琼芳,今年71岁。”昨(28)日,杨的女婿左建国告诉记者,2003年6月18日,杨琼芳因为腹痛到省五医院就医,被医生诊断为慢性结石性胆囊炎,为此住院治疗,并实施了手术。但在当年8月19日时,医生将插在杨胆囊处的T管拔出,杨琼芳当即腹痛难忍。后医生又诊断杨琼芳为胰腺炎。但在治疗过程中,尽管医院多次为杨琼芳实施灌肠,打止痛针,却一直未解决病情,而杨琼芳的管床医师甚至准备为杨实施麻醉止痛。在院方无法治好杨琼芳病痛情况下,2003年8月28日杨才转院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胆漏,花费了2万元左右才算治愈。而一向无病无痛的杨琼芳遭遇过这次打击后,至今精神依然委靡不振。%3;&}9/, 百拇医药

    姓名性别都搞错%3;&}9/, 百拇医药

    “不仅是误诊问题,关键是医院实在太不负责了。”左先生拿出一份省五医院开具的超声波检查报告单,在这份报告单上,杨琼芳的性别一栏填写的是“男性”。而就在另一份同一天做的血凝检验报告单上,“杨琼芳”的名字又突然变成了“张琼芳”。%3;&}9/, 百拇医药

    而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医院的说法是医院是在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做的手术,医院的医疗行为符合法律卫生法规,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至于姓名和性别的问题,只是“笔误”。%3;&}9/, 百拇医药

    作风不严判赔近4万%3;&}9/, 百拇医药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省五医院在为杨琼芳再次入院的病情诊断和治疗上有过错,应当为其再次入院的病情诊断和治疗以及在华西医院进行再次手术应承担责任,应将杨琼芳再次入院和在华西医院的相关费用赔偿给杨。同时,省五医院在超声波检验报告单将杨琼芳的性别写成男性,在血凝检验报告单将杨琼芳写成张琼芳,说明省五医院在工作作风上不严谨。因此判定省五医院赔偿杨琼芳在省五医院第二次住院和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987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