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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3节:第三节 有关中药炮制的方法
http://www.100md.com 《中药炮制学》
     1984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目前药品生产、使用、检验的基本法律。其中的六条明确规定:“中药饮片的炮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这便是中药炮制所必须遵守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自1963年版一部开始收载中药及中药炮制品,正文中规定了饮片生产的工艺流程,成品性状,用法、用量等;附录设有“中药炮制通则”专篇,规定了各种炮制方法的涵义,具有共性的操做方法及质量要求,是属国家级的质量标准。

    199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了关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的通知,规定了饮片的净度、片型及粉碎粒度、水分标准,以及饮片色泽要求等,是属于部级的质量标准。

    《全国中药炮制规范》由卫生部药政局委托中国中医药研究院研究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编写而成,于1988年出版,作为部级中药饮片炮制标准(暂行)。该书主要精选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现行实用的炮制品及其最合适的炮制工艺以及相适应的质量要求,尽力做到理论上有根据,实践上行得通,每一炮制品力求统一工艺。附录中收录了“中药炮制通则”及“全国中药炮制法概况表”等。

    由于中药炮制具有较多的传统经验和地方特色,有些炮制工艺还不能全国统一,为了保留地方特色,各省(市)先后都制订了适合本地的质量标准,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材质量标准等,但应与《药典》和《全国炮制规范》相一致,如有不同之处,应执行《药典》和《全国炮制规范》等国家级及部级的有关规定。地方标准只有国家与部级标准中没有收载的品种或项目的情况下,制定出适合本地的标准才有意义,一般应力求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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