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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30318
警报响起 ADR监测快速行动——就我国对非甾体类抗炎药的监测访有关专家
http://www.100md.com 2005年5月10日 《中国医药报》2005.05.10
     4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了一系列与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相关的重要信息,这也是FDA首次大规模对一类品种实施安全监管。该声明⒓匆鹆巳蚬刈ⅲ夜称芬┢芳喙懿棵乓惭杆僮龀龇从Γ硎久芮泄刈⒃?br>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所有非甾体类抗炎药的安全性问题。我国的反应为何能如此快速?有关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为什么我们的数据及信息来源似乎总是不及国外丰富和快速?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家。(8}-2f., 百拇医药

    ■快速反应——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8}-2f., 百拇医药

    记者:据了解,FDA就非甾体类抗炎药的安全隐患发出警告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很快就做出了反应。请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及国家ADR监测中心在为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方面做了哪些工作?(8}-2f., 百拇医药

    曹立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副主任):4月8日,我中心看到FDA发布的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组织有关人员对该文件进行翻译。随后,中心ADR处快速检索数据库中相关病例并进行简要统计,于4月10日(周日)深夜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司。同时,中心基本药物处也就我国非处方药中非甾体类抗炎药品种的基本情况立即进行了收集与梳理。(8}-2f., 百拇医药

    4月11日一上班,我中心立即召开中层以上领导会议,紧急部署相关工作。上午11点前将非处方药中非甾体类抗炎药品种和说明书内容以及FDA公布的21种非甾体类抗炎药品种翻译稿,传真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司;下午又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和落实应急工作。4月12日,根据安全监管司布置的紧急任务再次召开讨论会并部署工作。(8}-2f., 百拇医药

    4月13日下午,我中心召开专家会,部分风湿科专家和药学、药理毒理专家与中心各处室专业人员共同讨论非甾体类抗炎药的安全性问题及相关应对措施,并于第二天将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上报沂称芬┢芳喙芫钟泄亓斓己桶踩喙?br>司。(8}-2f., 百拇医药

    为了紧密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快速反应,努力从技术方面为其提供支持,并为专业人员和公众提供服务,我中心还不断跟踪FDA进一步的行动和相关措施,每天浏览美国、英国、欧共体、世界卫生组织(WHO)、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外网站,关注有关该问题的安全信息,并把重要内容翻译成中文,通过中心网站、《药物警戒快讯》提供给管理部门、专业人士和公众。

    目前,我中心正在梳理我国非甾体类抗炎药品种情况,同时密切关注有关企业,特别是FDA管理的企业将如何按照FDA要求修改说明书。另外,我们还将联系有关专家,特别是对非甾体类抗炎药较为熟悉,或多年从事这方面工作的风湿科专家、药学专家和药理专家,共同关注、分析FDA做此行动的科学依据,以便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更为科学、客观、公正的技术资料支持和决策依据。'lz, 百拇医药

    ■监测体系——为用药安全树起屏障'lz, 百拇医药

    记者: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药品的安全性问题始终是政府和公众最关注的事情。但很多人在药品安全方面尚存在认识误区,如认为被批准上市的药品一定是安全的,只有假劣药品才会发生不良反应等。对公众的这些认识,您有什么看法?'lz, 百拇医药

    曹立亚:我认为,目前对公众进行药品安全概念的宣传非常必要。首先要让公众明白,所有药品多多少少都存在安全性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将伴随药品市场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其次要让公从明白,不良反应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它与药品质量无关,且所有药品都存在或轻或重的不良反应。正因为药品存在安全风险的隐患,国家才会制定一系列监管法规,并设立专门的组织体系和技术监测体系对之进行监管,尤其是对上市药品的监管,比如GMP和GSP的实施、药品分类管理、ADR监测等,都是为了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因此公众必须明白,上市药品安全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没有绝对安全的药品,关键是看其安全隐患是大是小,能否有效控制。'lz, 百拇医药

    程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基本药物处处长):我国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就是药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拿非甾体类抗炎药来说,目前我国市场上常用及可以全身使用的近40种,其中只有4种为非处方药。如布洛芬在作为非处方药时,要求一天最大剂量不超过800毫克,疗程不超过5天,适应症范围较小,患者按说明书要求服用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而作为处方药时,一天最大剂量可达2400毫克,疗程比较长,适应症范围也比较广泛,但只要合理使用也不会出现大的安全问题。另外非处方药的说明书中对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专门做了用药指示,并对未知因素进行有效预警,以保证这些人群的用药安全。'lz, 百拇医药

    曹立亚: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始终把百姓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因此对ADR监测工作日益重视并逐步完善,已初步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体系。如法规方面,《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2004年3月,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又联合签发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ADR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与此同时,组织体系、技术监测手段及报告程序也日臻完善,这使我们能发现更多的不良反应信息,尤其是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发现更多值得关注的不良反应信号,并据之对相关药品进一步进行安全监管。

    记者:目前国家ADR嗖庵行脑谡夥矫娑甲隽嘶蛘谧瞿男┕ぷ髂兀?br> 曹立亚:在对药品进行安全监管时,让大家及时了解药品安全信息非常重要。因此,我们以多种形式让相关的管理者、专业人士和公众了解国际、国内ADR信息,包括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出版内刊《药物警戒快讯》,不断完善网站建设,在全国公开发行《中国药物警戒》杂志,等等。y$8';), http://www.100md.com

    近年来,国家ADR监测中心及药品评价中心在ADR监测和评价分析及有效控制方面不懈努力,ADR报告数量连续四年以翻一番的速度增长,不断丰富了我国ADR数据库。2004年是历年来ADR报告数量最多的一年,达到了7万份,而在上世纪九十年代,10年间的ADR报告数量仅为4000多份。同时,通过对不良信号的收集及对不良反应病例的评价分析,监测工作也逐渐从事后报告向事前预警及事中监测处理扩展。另外,中心还组织相关专家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进行评价分析,确定药品与不良反应的关联性之后,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相应建议,为其发布ADR信息通报,并做出或修改说明书,或限制使用,或撤销批准文号,或撤销药用标准等决策提供了依据。y$8';), http://www.100md.com

    ■任重道远——尚待各方共同努力y$8';), http://www.100md.com

    记者:虽然这次我国反应较快,但还是引起了一些媒体的问责,主要一点是“为什么警报总是在国外响起”?那么,我们在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方面,或者是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是否存在某些问题呢?y$8';), http://www.100md.com

    孙忠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顾问):FDA先发出通告并不表明我们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不如美国。就非甾体类抗炎药来说,与FDA的通告相比,我们反倒早有防范。例如我国规定,非甾体类抗炎药作为非处方药用于解热时,一个疗程不得超过3天,用于镇痛时,一个疗程不得?天,这也是我国在此类药品管理工作中的“创举”。以萘普生作为非处方药为例,FDA最近才将原来剂量与用法做了改变,改变后的规定疗程不得超过10天。而我国早在2001年即对萘普生采取了限适应症、限剂量、限疗程的“三限”管理模式,比FDA足足早了3年。此外,与FDA不同的还有两点,一是我们的规定疗程为5天,较美国的10天更为谨慎;二是将萘普生的各种口服制剂定为甲类非处方药,不能在超市、百货店销售。y$8';), http://www.100md.com

    曹立亚:其实,国外对ADR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掌握较我国丰富也是有客观原因的。一方面,国外一些大企业都是新药研发企业,他们的临床试验数据及广泛使用中的不良反应信息能够支持本国药政部门做出相应反应,而我国的产品多是仿制药,相关基础数据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资金实力和观念上的差异,国外企业有能力也愿意在药品上市后继续做大样本临床试验,其数据自然也能被本国药政部门及时掌握。而我国的企业大多不重视ADR监测,不愿对已上市的药品做再评价。y$8';), http://www.100md.com

    依照WHO的标准,一个成熟的ADR监测体系有几个指标,而我国在这几个指标上与WHO的标准均有差距。首先,信息量不足。WHO的标准是每年每百万人口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为200~400份,而我国目前数量指标还不到60份,收集到的数据不足以反映用药安全的问题。其次,报告来源不够广泛,边远地区报告太少。第三,报告质量不高。按照WHO的标准,新的、严重的ADR报告应占全部ADR报告的30%,而我国仅为2%~3%,漏报率较高。另外,部分报告的信息不够全面,如药品商品名或通用名缺失、患者疾病描述不清等,从而给信息的检索、统计和分析带来困难。y$8';), http://www.100md.com

    张承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ADR监测中心副主任):虽然近年来我国ADR监测工作有较大进展,但目前在监测机构建设、报告责任意识等方面还有待完善。早在2002年底,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省级ADR监测中心就全部挂牌成立,但这些机构建设状况却极不平衡,至今还有1∕3省市的ADR监测中心没有正式编制和经费来源。另一方面,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不良反应报告责任意识有待提高。首先是生产企业,国外70%~80%的不良反应是由生产企业报告的,而我国由企业报告的不良反应不到报告总数的2%。其次是医疗机构,由于大多数地区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在自愿报告的情况下,仅靠医生的责任心不足以保证报告的数量。公众对于不良反应的认识也有偏差,常有患者认为不良反应是由药品质量引起的,因此很多人不是及时告诉医生或者上报,而是动辄提出索赔。这一切,都有待各级ADR监测机构和媒体进行不断的宣传。y$8';), http://www.100md.com

    曹立亚: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提出,要深入开展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强化ADR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以围绕建立突发性事件快速反应处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ADR信息管理,积极开展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探讨建立药品召回制度和淘汰制度。我们也希望通过国家和省级ADR监测中心的共同努力,使我国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y$8';), http://www.100md.com

    本报记者 姜恒(姜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