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水产品岂能“降价出售”
日前,笔者路过一居民小区时,只见一处聚集很多人正在抢购小贩卖的鲤鱼,卖主大声吆喝:“刚死的鱼,10块钱3斤。”“死鱼,怎么死的?”有人问,“鱼塘被污染了,刚死的,还新鲜着呢”,卖主回答。由于这些受污染致死的鱼比市场上便宜得多,引得众人纷纷抢购,不到半小时,数百斤“死鱼”被抢购一空。 无独有偶,一次和朋友去某酒家就餐,第一道菜是“炝锅鱼”,吃着吃着,觉得味道不对,不久有人腹泻起来,朋友无奈地叹道:“这回又吃到受污染的死鱼了。”据朋友说,一些餐馆专门收购死鱼,如病死的鱼、污染致死的鱼等。由于这些“死鱼”比市场价便宜了三分之二,很受部分餐馆的欢迎。而一些水产养殖户的水产品被污染或病死后,就主动找餐馆联系,实在“处理”不完,就拿到居民区贱卖,由于价格低,一些居民不知“死鱼”真相,也不管缘由,纷纷购买。 据了解,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非常普遍。众所周知,正常养殖的水产品突然发生死亡,一般有以下原因:受污染致死、病死、投毒致死等。但不论怎么死的,这些已死的水产品体内都含有有毒成分。尤其是夏季,由于天气炎热,死鱼体内的毒素迅速扩散,加速死鱼体内五脏的腐败变质。餐馆或居民购买后,如处置不及时或烹饪不当,很容易中毒。在南方一些农村地区,庄稼施了剧毒农药后,如管理不当或遇见下雨天,农药便流淌到一些养殖户池塘,造成水产品大量死亡,这样的死鱼更是万万不能食用的。同时一些因疾病死亡的水产品,食用后也容易造成疾病“传染”。 同时,降价出售有病的水产品是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眼下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污染资源现象也日益严重,水产养殖户首当其冲。因此,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水产品养殖户的宣传和管理监督工作,整顿水产品产销市场秩序,杜绝污染或病死的水产品降价出售危害百姓的现象。而且还要加强宣传,让人们不要只顾图便宜而忽略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健康。(汪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