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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忌口”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6日 《家庭医生报》 2005年第23期(总第1008期 2005.06.06)
     “忌口”是指治病服药时的饮食禁忌。但随着西医不断普及,现代人大都对此开始渐渐陌生。湖南湘雅医院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李家邦教授说,实践证明,忌口是有一定道理并颇为讲究的。生活中行行色色的食物本身具有各自的性能,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均会产生一定影响。

    李家邦教授说,在服药时不宜同吃某些食物,以免降低疗效或加剧病情。如服中药时不要喝浓茶,因为茶叶里含有鞣酸,与中药同服时会影响人体对中药中有效成分的吸收,减低疗效。其他饮料如咖啡、可乐、雪碧都不宜喝,服中药时应以喝白开水为主。又如,服用人参等滋补类中药时忌吃萝卜,因为萝卜会降低补药的效果使其失去补益的作用。

    患有消化道疾病,如肝炎、慢性胃肠炎患者服用健脾、温胃和胃药时,禁服大蒜,因大蒜中含有蒜素能刺激胃肠粘膜,使粘膜充血,所服的中药就不能有效地发挥其治疗作用。

    服中药时少吃或不吃辣椒,特别是热性病症,服清热凉血或滋阴降火药时更不宜吃辣椒,辣椒能使药效降低,使治疗无效或疗效减弱。李教授还特别提醒喜欢吃腐乳的人,因为腐乳中含有一种蛋白酶,会抵消中药的药效,所以也是需特别忌口的。

    老一辈常常说病人不要吃发物。李教授对此解释说,“发物”是指患了某种疾病的人,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患的食物。中医按其性能分为六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椿芽等;三为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米、芡实及各类豆制品。对发物是否需要忌口的问题,还得按中医的方法“辨证论忌”。如果你形体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温,四肢发冷,则西瓜、雪梨、香蕉等凉性食物当忌;如果你近来面目红赤,发热口渴,失眠心烦,痔疮下血,则生姜、胡椒、白酒、大蒜等热性食物当忌;患有荨麻疹、各种皮炎、湿疹、酒渣鼻、痤疮的人,一切具有刺激性食物都可能成为“发物”,需当“忌口”。有的哮喘病人,平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便吃、随便喝,而在哮喘发作期间,蛋、牛奶、鱼虾等高蛋白食物却成了加重病情的“发物”,理当“忌口”。所以患者在看病时可以适当地向医生咨询这方面的问题,更好的防病治病。, 百拇医药(谢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