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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在签手术协议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9日 《当代健康报》 2005.06.09
     陈 璐

    我没有做过手术,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亲人也没有,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见到这个手术志愿书。看到这个东西,我第一个反应是新新人类的一个词“晕菜”,主要是在于它不仅很长而且很全面,很全面地罗列了几乎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关键是结论竟然是后果自负。虽然我们不能武断地将这种手术协议书称之为“霸王条约”,但是,由于医患双方对于医学专业知识认知的不对等,足以说明,这种手术协议书的签定还有待完善的空间。

    现在很多时候都提倡患者就是消费者,问题是真的能够做到这样吗?如果我们在饭店里吃顿饭,点菜前菜单上已经注明:吃饭过程中,吃出苍蝇、蚊子等小飞虫不属于本店技术问题,不予赔偿;如本店菜味过咸或过淡,属于个人口味问题,不予理会;吃饭后,消费者出现腹泻等不适,属于个体差异问题,本店不予理会。试想一下,我们见到这样的“约定”,恐怕早都闪地找不到人影了,又有谁去吃呢?医疗手术是一种特殊的消费,人们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到哪家医院做手术都需要签这样的手术志愿书,应该说这是行业问题。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还是要有个共同的标准。医生说是为了防止万一,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病人说这是让手术者术前就放弃了部分权益。我们应该追究一下制订者,如果之前举例上的菜单申明是饭店与吃客双方共同商讨之后才定下来的,这就没什么可非议,但如果是饭店自己早早就定下了不合适的规矩,那就是问题了,医院不也是这样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第三方,消费者协会也好,卫生监督机构也罢,来制定一个相对公平的条约,甭管它是市斤还是公斤,一律按照国际通用单位千克来衡量,那就容易OK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