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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院要“分家”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大类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26日 e民医药网
     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卫生部长张文康在解释前不久新闻媒体上频频出现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两个新概念时说,营利性医疗机构以营利为经营目的,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非不许营利。

    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医院、股份制医院和私立医院,他们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政府医院、企业医院、社区医院和民办医院等。非营利性医院不是不允许营利,而在于他们所获利润不能用于职工分红,只能用于更新设备、引进新技术和扩大医院规模。

    争取营利是非营利性医院实现特定的社会目的的手段。实行分类管理后,国家将根据这两类医疗机构的不同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有医院绝大多数为非营利性医院,长期以来收费价格由政府管制。80年代开始卫生改革后,多种形式办医、多元化投资已并不少见,股份制医院和中外合资医院都进入了群众看病求医的选择范围。目前,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据悉,国家对营利性医院和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价格管理将适当放开,由这类医院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对政府医院国家仍要实行必要的价格控制,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