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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范文件 推进依法行政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6.30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多个将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规范性文件,如《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加之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br>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多个规章,进一步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

    这一个个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是经过怎样的程序出台的呢?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要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每年也会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近两年来,虽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问题仍然不少。从制定规范性文件方面来看,部分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计划,想到什么发什么;制定流程不规范,业务部门各自为政,规范性文件须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习惯没有形成;文件内容不妥当,或是与法律法规不符,或是与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等。

    规范性文件也是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据之一,执法依据若有问题,执法行为的正确性就无从谈起。要使规范性文件符合规范,首先,应清楚规范性文件是规范什么的。规范性文件规范的应是法律法规、纪律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事。其次,应明确规范性文件的作用。规范性文件既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又规范行政部门自身行为,应保证其内容合法、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因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当前的问题是,各地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报备制度建立了,但执行中存在问题。一些人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概念及起草制定程序认识不清,把一些娣缎晕募魑话阄募创?br>未纳入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程序。第三,应保证规范性文件的“稳定”性,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这也是构建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第四,要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范的内容已有法律法规来规范的,规范的事情已结束的,该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废止。

    做好上述工作的前提是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抓好法制工作基础,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员,并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法制氛围。如果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能重视法制人才,重视法制工作,制发规范性文件中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本期撰文 杨卫青,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