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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59715
上海市营养及食品卫生工作回顾与展望
http://www.100md.com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1999年第6期
     姜培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336)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1999 0 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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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于1950年就颁布了《屠宰场管理规则》、《鲜猪栈管理规则》、《上海市肉品检验规则》、《乳场及乳品制造厂管理规则》、《上海市乳类检验标准》等。这些地方性卫生法规对改进乳肉卫生及其它食品行业卫生,保护人民健康,防治食源性疾病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以后逐步完善卫生法制管理,促进食品卫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文就50年来的营养与食品卫生工作作一简要回顾。

1 营养与食品卫生工作回顾

1.1 掌握了食物中毒的流行规律 1954年起我市开始收集全市食物中毒资料,1955年制定了《上海市食物中毒调查管理试行办法》以及《上海市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单》,实施食物中毒的报告制度。此后,国家为了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1977年国家颁布了食品卫生标准,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实施,使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食物中毒从1959年的600起/年下降到1969年的132起/年,1979年的50起/年,1989年的17起/年,以及1999年6月底止的14起。呈逐年代下降趋势。分析其原因,上海市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根据历年资料分析,八十年代以前,发生高峰在每年的6、7和9月份,分别为全年总中毒起数的33.41%、21.48%和16.57%;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发生高峰在6月和9月份,分别占23.50%和20.94%;九十年代以后主要发生在7月和9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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