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保健食品市场现状调查分析
关键词:
食疗保健在我国虽然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真正在法律上认可是1995年10月30日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 随之而诞生的《保健食品管理卫生法》〔2〕 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使其更为科学化。青海省卫生防疫站根据卫生部关于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的通知,于1997年和1998年两次对本省的保健食品市场进行了调查和整顿,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 调查对象、内容、时间
1.1 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是省会西宁市的保健食品批发、零售经销部,按国营、集体和个体经营性质分层随机抽样获得的调查对象。1997年共调查52家食品经营单位,1998年调查了51家。
1.2 调查内容 对被调查者批发或零售的标签上写有保健功能的所有食品进行登记,调查内容包括:保健食品名、生产单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各地批的食准字号、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等。
1.3 调查时间 1997年和1998年的4月份为调查时间。
2 调查结果
2.1 被调查单位均为食品经销部,以食品零售为主占80%,批发占20%,其中50%以上是国营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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