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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89449
国家加强对含天然麝香人工麝香药品监管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22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作者:王可 来源:《科技日报》2005-7-18消息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公布了2005年第3号公告(简称第3号公告),对生产、销售含天然麝香、熊胆粉的中成药标记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含天然麝香、人工麝香品种的监督管理,7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宜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具体规定。

    规定称,一是对于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含有麝香,但该品种或该品种的生产企业未列入第3号公告的,将处方中的麝香以人工麝香等量投料使用。二是使用人工麝香的品种,自2005年9月1日起,其新印制的药品包装、标签及使用说明书中的[成分]或[主要成分]项下必须明确注明“人工麝香”,并将该品种的包装、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005年9月1日前已印制的药品包装、标签及使用说明书,可以继续流通使用完毕。三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统一组织含天然麝香、人工麝香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工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