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李穆分类法在临床应用中的体会
1病例举偶,2体会
高血压作为一种病还是作为一种临床表现,已在临床医疗中带来了不少困难。历来把高血压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二类。但对原发性的高血压是作为一种病来看待,还是作为生理性来看待,其概念之模糊成了临床医生头痛的事情。特别有些原发性高血压遵医嘱服降压药,收缩压控制在130mmHg,舒张压控制在80mmHg以下时,反而出现脑缺血缺氧,引起半身不遂,这种因服降压药造成的病变可谓是数不胜数。《中国中医药报》2004年12月2日临床版刊登的署名李穆先生从《高血压临床分类的探讨》一文,对高血压进行了重新分类,分为生理性、病理性和药源性三大类十四种。以下简称李穆分类法。这种分类法较原发性和继发性更明了具体。例如,胃肠型高血压,故临床上经常出现此类高血压并发症甚多和久治不愈,不但给临床治疗带来了难度,也给病人增加了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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