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性骨髓瘤的维持治疗
1干扰素,2反应停,3三氧化二砷,4三苯氧胺、全反式维甲酸,【参考文献】
多发性骨髓瘤(MM)在经M2、MP、VMCP、VAD等方案诱导治疗后完全缓解或进入平台期后,继续用上述方案化疗对于缓解时间、生存期均无益处。继续用烷化剂治疗会增加骨髓瘤发展为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和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机会。在接受长期化疗后,5年时急性髓细胞白血病的发病率达15%~20% [1] 。我们的经验是在骨髓瘤细胞达20%以上时应予以化疗,不超过20%时宜用生物或免疫治疗。所采用的生物或免疫治疗方法如下。1 干扰素
干扰素α(IFN-α)有抗肿瘤活性,曾一度被认为是治疗MM的有效方法,近年研究与观察认为其作用有限,干扰素对肿瘤负荷小的早期患者或经化、放疗及造血干(或祖)细胞移植而获得CR者有一定作用。Ludwing(1994年)总结2286例用于干扰素作为维持治疗,可使中位无复发生存期延长7个月,总生存期延长5个月。干扰素长期使用可延长生存期但不能阻止MM复发。故目前多用于化放疗或造血干(或祖)细胞移植而获CR作为维持治疗或无法接受大剂量治疗者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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