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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方案关乎众人切身利益 应交全民讨论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4日 潇湘晨报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雷海潮处长9月5日在上海举行的“2005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透露:“一份关于国内医疗体制改革的新方案,经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长时间讨论修订、几年间数易其稿,目前方案的重大框架已经形成,相关各部委对此方案也已达成共识。”出席论坛的某权威专家还向媒体披露说,该新方案目前已经上交国务院,等待最后批准。(据《东方早报》9月7日报道)

    我们一方面因这条消息而由衷地高兴,另一方面也感到一丝遗憾。众所周知,今年5月份以来,在国家相关部门对“市场化非医改方向”“医改总体上是不成功”的总结反思中,媒体掀起了一场关于医改的大讨论。然而刚刚过去三个多月,就获悉新医改方案已经成型,不禁让人产生几点疑问:该方案“经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长时间讨论修订、几年间数易其稿”,为什么民间就一点都不知晓呢?而且方案已呈国务院审批,这样大的事情,有关部门为何就一直秘而不宣呢?涉及亿万民众切身利益的医改方案,究竟应该循着一个什么样的路径制定?

    按照通常的公共政策理论,涉及全民利益的医改方案的制定,不应该由行政主导,而应由代议机关(人大)主持;而不管谁主导,都必须广泛地遵从民意,遵循科学规律,不能搞关门立法(医改方案即便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至少也是受《立法法》管辖的行政规章)。第一点姑且不论;但是第二点,是无论如何要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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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4日曾发表相关评论指出:涉及医疗体制重大变革这样伤筋动骨的政策方案的制定,还是应该多发动一点社会力量为好,具体说就是:一要借助“外脑”——充分发挥相关的非政府机构、科研单位和民间社团的智囊作用,参考它们的技术分析和研究成果;必要时,甚至可以委托它们制定建议方案,就像香港特区政府委托哈佛专家小组制定医改解决方案一样。二要集纳民意——要形成良好的医疗公共政策,就必须在公共空间进行对话、辩论与合作。只有在官民之间不同意见博弈中达成共识,良好的医疗卫生政策才可能形成。这样的医改新方案,才能获得民间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因此我们建议,将来比较成熟的医改新方案蓝本形成后,应该像物权法草案一样,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

    然而,新方案“几年间数易其稿”,“相关各部委对此方案也已达成共识”,而且已经提交国务院审批了,但作为医疗服务对象的公众,到今天才间接地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更遑论参与意见博弈了!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感遗憾。另一方面,虽然该方案已经“专家学者长时间讨论”,但以我们大多数人的经验可知,类似的讨论很难全面、准确地反映专家的真实意见和主张——且不论现今许多“专家意见”实在是靠不住。而且这样的专家讨论,也不算严格意义的“借外脑”。真正的“借外脑”,是指委托独立的学术机构独立制定建议方案,就像香港特区政府委托哈佛专家小组制定医改方案一样。

    现在,既然医改新方案蓝本木已成舟,我们也不可能奢望太多,只好退而求其次,建议国务院将方案文本向全社会公布,让全体公民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相信通过这样的讨论,将最大限度地让新方案更合乎民意,更科学合理,从而避免再次出现“不成功”的情况。

    □本报评论员 朱达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