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急诊病人的几点原则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急诊科 主任医师 刘纪改急诊是医疗工作的前沿,急诊病人往往诊断不明、病情不清、变化迅速,如处理不当,易发生纠纷。本文的基本思路是受美国急诊医学临床模式的启发,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如下几点,亦可称“处理急症病人的几点原则”。希望引起医师们的兴趣,欢迎和我共同探讨。
急诊临床工作的关键问题在哪里?我认为从如下几点去把握。
1.急诊科医师应把掌握生命指征放在首位。对急症病人首先是掌握生命指征,因为突发的急症病情是不稳定的,可能是致命性的,确定诊断固然重要,但往往在未确诊前,生命指征已有变化,所以应先救命后治病,一边稳定生命指征,一边确定诊断。例:1例宫外孕,就诊5个小时,呻吟不息、烦躁不安,怀疑肠梗阻到放射科立位拍片,结果病人猝死,而整个过程未严密观察生命体征。这是一例失血性疾病,从发病到死亡,有一个失血过程,必然有生命体征的变化,血压下降、心率增快,如严密观察,必能及早发现。
2.临床工作中的四条界限。临床工作千头万绪,但在接触病人的最早反应,应该是划清四条界限,就是指即死与非即死:致命与非致命:器质性与功能性;传染与非传染。⑴濒死指征:这是急诊最危重的病人,来诊后应立即给氧,开放静脉的抢救措施,应反应迅速。判断濒死的指征,是血压测不到或只在某处听到一下,如60/0;脉搏消失或极微弱;呼吸慢而不规则、双吸气、长吸气及叹气样呼吸;及瞳孔散大及对光反应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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