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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41631
举证倒置并非对医院不利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3年第4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无过错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一度引起医务界的广泛争论。现在,举证倒置实施已一年了,仍有不少医务人员对此不能理解,难以接受,认为举证倒置会违背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容易导致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甚至会恶化医患关系。那么,举证倒置对医院究竟是有利还是有弊,我们可以作一些分析。一是保护弱者是法律本义。行人走在街上,被楼上货物落下砸伤,受害者无证据证明货主有过失,但依“事实本身说明”理论,货主有责任赔偿。193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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