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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医改最后一个“死结”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4年第22期
     医患矛盾日益尖锐,医院整体效率偏低,广大医师对收入不满,世贸协定的步步紧逼……所有这些因素,已经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正准备冲破医院改革中的最后一个障碍——公立医院产权制度。

    产权:医改最后一个着“北”

    “在最初改革的时候,如果是摸着石头过河,是可以理解的,但改革进行这么多年了,还在摸着石头过河,各走各的路、各想各的办法,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北京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振华说。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经济与社会医学研究所雷海潮博士告诉记者:“医院产权改革目前更多地是在学术的范围内争论,官方是不提的,官方的正式文件中只提管理体制或者机制改革,再往前是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而没有明确提产权制度改革。”

    “国资将逐步退出公立医院。在政府所属医疗机构中,国有资产的持股权不低于51%。”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法制司副司长宋瑞霖作上述表示。他同时透露,《医院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有望在未来几个月内出台。

    中国医院改革即将跨越最后一个着“北”,迎来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变。

    医改找不着“北”

    说起中国的公立医院的改革,至少已有20多个年头,但时至今日,它不但远远落后于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速度,也与中国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不相适应。公立医院改革正面对一个难以解开的结。

    在谈到公立医院改革滞后的原因时,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蔡仁华说:“我们经常在概念上作文章。2001年我们刚刚提出按营利和非营利来分类管理,最近又有人提出按公益性与经营性来划分。概念不清,政策就会变来变去,老是模糊。”

    雷海潮博士也有同感,“存在谈论的医院产权改革,实际上被庸俗化了,谈来谈去就是股份制,或者是卖国有企业。真正产权改革的含义被狭隘化了,内涵被人为地缩小了,所以目前谈论的产权改革并不完整,不能真正反映这个概念的本来面貌。”他认为,目前中国医院改革被二大因素困扰着:

    一是医疗服务机构性质不清,定位不明。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性质是什么?1996年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也就是说,政府应该承担其应有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对医疗机构的宏观定性与对其微观要求存在尖锐矛盾。公立医疗服务机构行为应是“利润最大化”,还是满足患者的“效用最大化”?是千方百计占领医疗市场,扩大医院收益,还是考虑如何为患者提供比较低廉的价格和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这成为公立医院院长面临的最困惑的问题。

    二是产权不明晰,政府主管部门功能不明确。公立医院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界定不清晰;医院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劳动者的责、权、利关系急需理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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