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遭遇法律瓶颈
5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上诉案件,双方的代理律师一位是在刘晓庆税案中扬名,被媒体封为“京城四大律师”之一的李霄霖,另一位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到底是什么医疗事故案件引出了两位重量级的律师呢? 原告辛莉莎在诉状书中称:其父亲辛秋枫身体一直很好,几十年来从没有生病住院。2000年9月,其父在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时,发现转肽酶较高,于是转入北京协和医院进行检查。2000年10月6日,病人由内科转入基本外科,原告称“该科大夫在没有任何其他典型症状和理化检验结果支持的情况下,确诊患者辛秋枫患的就是胰腺癌,要求立刻进行胰腺癌切除手术。”而辛莉莎后来才得知,该胰腺癌切除手术被称做“Whippe手术”,是普通外科的较大级别的手术之一,死亡率据说达到50%。术中将要把病人的胃的大部分、十二指肠、胆囊和胰腺脏器这4个器官切除。手术进行完毕后,病理检查回报却不是癌,而患者却发生腹腔感染,最终因中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经治疗无效于2001年1月11日死亡。前后不过5个月的时间。而协和医院则认为,辛秋枫的死亡是因其疾病本身发展转归所致,与医院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四个器官到底该不该切?一场纠纷引发四大法律难题。难题之一 医疗事故鉴定人才奇缺 此案在一审时,原告被判败诉。据了解,一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的主要依据,就是两份认为协和医院不存在医疗过失的医疗事故鉴定书,一份出自北京市法庭科技技术鉴定所,另一份出自北京市东城区医学会。辛莉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了她的困惑,她认为医学会是属于医疗系统的,在做医疗事故鉴定时,不能保障她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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