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皮试注射青霉素致死病人
未皮试注射青霉素致死病人 卫生所赔偿4万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村卫生所因注射青霉素未做试验致病人死亡,被判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万多元。
2003年1月8日,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梁庄村50多岁的农民高某到村卫生所看感冒,卫生所为高某实施青霉素、双黄连静脉滴注,并采取滴眼法对患者高某进行青霉素
过敏试验。
隔一天(即1月10日)晚上7时,高某再次到该诊所治疗,值班医生华锋根据高某1月8日的用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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