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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00125
英文代替中药名不可取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9.27
     编辑部: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存在一些不正常的竞争行为,给药品市场带来一些不良影响。

    在日常监管中,笔者多次在基层的涉药单位发现,中药处方笺上,中药名书写不用汉语,而是英语。比如某中药处方笺,共由14味中药组成,其中有5味分别用A、D、E、G、S书写。经了解,用英文字母代替中药名,这是部分医疗单位为防止处方外流自定的措施,只有本单位的药剂员才能看懂。后经多方了解,笔者发现,多数医疗单位都有类似的处方,而且,数量占据总处方量的40~50%。而在部分零售药店,笔者也发现了少量类似的处方。药店老板说,遇到这样的处方,有些就找关系查清英文到底代替哪些药;有的请持方人先在医院药房配一剂,然后到药店来,对药定名;遇到实在无法“破译”的药名,就只有拒绝调配。而据笔者了解,用英文代替药名,很多医疗单位对自己想出这样一招来保证处方不外流还颇为得意。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行为无论是给患者,还是给负责调配工作的药学专业人员,都带去了不少麻烦,给患进用药安全带来隐患,而且,在无形中还会激化医患矛盾。

    笔者认为,市场竞争不能成为制造不规范处方的借口。作为医疗机构,应该遵循“一切为了病人”的基本原则,规范处方书写,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百姓。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对此现象予以重视,规范处方书写,督促中医师正确使用中药法定名称,真正做到中药名称统一化、标准化。

    湖南省衡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汤光俊,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