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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盒健康警语面积三年后大于30%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27日 《健康时报》 2005.10.27
     “吸烟有害健康”等警语虽已广泛出现在中国烟草制品包装上,但字体普遍较小、不够醒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华生效三年后,所有烟草制品的包装上,必须印上不低于30%面积、可轮换的健康警语。

    这是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等联合举行的“中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公约规定,生效三年后,禁止烟草制品包装上使用“柔和”、“淡味”、“低烟碱”等旨在使人产生某烟草制品比其他烟草制品危害小的印象的词语。健康警语必须巨大、明确、醒目,以占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50%或更多为宜,但不应少于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30%。

    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内容还包括:提高烟草税收,限制免税烟草制品,公共场所禁烟,生效5年内禁止媒体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 百拇医药(刘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