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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酿悲剧——陆医生手记之790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31日 《家庭医生报》 2005年第44期(总第1029期 2005.10.31)
     中秋节的那天,一对年轻的农村夫妇带来了一个小孩,满脸沮丧地来找我看病,他们说,小孩的眼病使他们无心欢度中秋,并告诉我:小孩已一岁多了,但还是看不见东西。我对这小孩进行了仔细检查,见双眼眼球较正常同龄小孩的眼球小,但瞳孔较大,用手电筒照射其瞳孔,无对光反应,一点光感也没有。经眼底检查,发现双眼视盘变白,顿时“视神经萎缩”的诊断已在我脑海中产生。再看这对年轻夫妇,面貌有点相像,于是我便问他们是否系近亲结婚,结果不出所料,他们果然是亲表兄妹结婚。后来请神经内科会诊,作头颅CT检查,诊断为“大脑发育不全”。上帝啊!这就是近亲结婚所酿成的悲剧!由于他们不了解自酿的苦酒,这对夫妇还满怀希望地问我,这小孩的眼病能治吗?出于无奈,我只好实事求是地告诉他们:“这孩子的眼睛没有什么希望了。”我的一席话使得他们泪如雨下。可几分钟后,他们止住悲痛,随即求我给出个证明,要求生第二胎。表兄妹结婚是有血缘关系的,生出的孩子均有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先天缺陷,侥幸心理实在不可取。因此我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

    《婚姻法》规定,近亲像堂兄妹、表兄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为的是减少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近亲结婚,夫妻双方来自同一祖先,继承同一致病基因的概率很大,因此出生的病儿、畸形儿的可能性远高于一般人。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下,禁止近亲结婚也许是最大可能减少隐性遗传病发生的有效措施。, http://www.100md.com(罗兴中 江西省人民医院眼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