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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农村游击队”的几点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31日 《中国医药报》 2005.10.31
     近年来,在各职能部门的重拳合击下,一些经营“三无”食品的商贩在城区被打得无处藏身,于是,他们把目标转移到了农村。他们开着农用车,载着一些小作坊加工出来的“三无”食品,走街串巷与农民交换粮食,在执法相对薄弱的偏远农村“打游击”。这些非法生产的食品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有些甚至是假劣食品。群众用自产的小麦、玉米交换存有安全隐患的蛋糕、桃酥、饼干、火腿肠等给孩子吃,给农村儿童的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

    笔者分析这些“黑户口”食品之所以能在偏远农村生存,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农村个体经营户属小本经营,点多面广,且相对隐蔽,违法行为不易查处;二是一些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差,只认便宜货,使违法经营者有机可乘;三是不法商贩利用的物物交换方式,让农民觉得在家门口用自产的粮食换食品,既方便又划算,易于接受。

    对此,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并借鉴周边县市区的一些做法,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建立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发动群众实现全民监督。通过在各镇村设置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全市每个自然村,实现对基层特别是边远山村的有效监管。同时推行有偿、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从莱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网的运作情况看,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设置,对辖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实现了无缝隙覆盖,零时限监管。常常是“粮食换食品”农用车刚进村,举报电话就到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有效解决了对农村非法生产经营食品查处难的问题。

    二是利用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唤醒农民自我保护的意识。政府通过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循环播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协管员和信息员利用农村赶大集等有利时机,通过摆放展板、发放明白纸等宣传形式,走街串巷巡回宣传,普及食品科学消费知识,增强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三是在基层农村建立安全食品供应网和连锁销售网。各地政府可以联合一些大型食品公司和超市,充分利用各镇村现有的商店或小卖部设立代销网点,让其代理经营儿童安全食品,并对其销售的儿童食品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引导农村群众养成到超市购物和购买安全食品的习惯,使“黑户口”食品彻底丧失生存空间。

    山东省莱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延先 程淑英

    ■征稿启事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5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中,把农村食品安全、儿童食品安全列为2005年的整治重点。据我们了解,半年来各地就这两项专项整治都开展了一些工作。工作中有什么经验、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对这两项专项整治有什么好的建议,我们希望您能在《食品安全大家谈》中谈一谈。

    来稿一经采用,稿费从优。

    E_mail:yanglx@cnpharm.com或yanglx01@yahoo.com.cn。, 百拇医药(王延先;程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