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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应与医疗体制改革同步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4日 医药经济报
     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从10月10日起国内各医院和药店对22种药品实行降价。据悉,这是第17次药品降价。然而,国家发改委的降价指令一发出,药店普遍反应平静,各大医院也是波澜不惊。甚至有的药店和医院干脆不卖被降价的药了。

    人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形一再出现:药品降价陷入怪圈,一方面政府不断降低药价,一方面百姓的医药费支出下降甚微。

    在我国,提到药价虚高,很多人会立刻想到药品销售环节中的高回扣、大红包。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它的需求弹性极低。作为减轻痛楚、挽救生命的特殊商品,药品即使价格很高,患者购买力不足,也会倾家荡产地筹集资金购买。正是由于如此,药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考虑降价的,他们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广告等手段来争夺药价决定权,并在此基础上提高药品价格。

    在医药市场上,医生与患者、药品的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大量广告和医生的蛊惑下,不但“黄铜”可以变成“金子”,甚至“稻草”都可以变成“金条”。这种终端销售的垄断地位,使药品价格决定权绝大部分牢牢控制在医生手中,他们利用这种信息优势,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多用药,用贵药,以至虚报药价。这也说明一个问题:在生产者享有价格决定权的情况下,市场机制的作用将无从发挥,因为这里不存在由市场决定的供需相等的均衡价格。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政府一度放开过药品定价。但是,在当时药品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的条件下,价格不但没降,反而大幅上升。现在有关部门的17次降价,表面上看似乎降低了800多种化学药品和300多种中成药的零售价格,但是,在现实中,百姓依然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为什么?问题在于价格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药品生产和销售的真实成本存很大的困难。药品生产企业完全可以凭借信息优势虚报生产和销售成本,此其一。其二,药品的可替代性比较强,医院可以轻松地避开政府指令降价的药品;生产企业更是可以“换名不换药”。市场上层出不穷的“创新药品”,往往脱胎于同品种的老药。这样一来,既可以规避政府的价格指令,也可以几倍、几十倍的涨价,也难怪过去政府指令药品降价次数不少,价格就是降不下来。

    “产药的不如卖药的,卖药的不如开药的。”多年来形成的“以药养医”的机制,是药价虚高的体制温床。在这样的药品流通管理中,医院和药品销售商可以凭借信息优势垄断药品市场的定价权,药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可以凭借信息不对称规避政府的药价指令。要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根本途径就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只有拓宽药品信息流通渠道,完善市场激励机制,才能最终把药价降下来。, 百拇医药(彭兴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