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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93932
皮脂腺囊肿继发感染Ⅰ期切除的体会(附32例报告)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临床医学杂志》 2005年第21期
     皮脂腺囊肿继发感染的传统治疗方法是感染控制后再行Ⅱ期切除。笔者自1990~2003年对32例皮脂腺囊肿继发感染者采取Ⅰ期切除,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32例,男30例,女2例,年龄22~70岁,平均44岁。部位:颜面部5个(非危险三角区),头发际部8个,腰背部11个,臀部8个。囊肿直径1.0~8.0cm。病变周围均有红、肿、热、痛表现,部分有波动感,其中2例囊肿破裂。

    1.2 手术方法

    与皮脂腺囊肿切除相同,对术前破溃或术中囊肿破裂而且直径超过3cm者,挤尽囊肿内容物,往囊内塞小满湿纱布条后,再行切除,多能完整剥离囊壁。手术切口用双氧水、碘伏、生理盐水依次冲洗,缝合,不留死腔,对缺损较大,缝合后仍有死腔者,应填以碘伏纱条,定期换药,待肉芽组织填满死腔后再缝合伤口。术后应用抗生素。切口5~8天拆线。

    1.3 结果

    切口甲级愈合20例(62.5%),乙级愈合8例(25.0%),丙级愈合4例(12.5%)。

    2 讨论

    皮脂腺囊肿继发感染者,多数学者主张切开引流、抗感染后再行手术切除。但本组治疗结果证明,切除感染的皮脂腺囊肿后,用双氧水、碘伏、生理盐水处理切口再缝合,大部分能达到甲、乙级愈合,缩短了病程,减轻了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乙、丙级愈合者早期虽有色素沉着,但多数在3个月内逐渐消退,不影响外观。

    本组丙级愈合病例(背部1例,直径7.0cm,头面部3例,直径4.0~5.0cm),伤口不能缝拢,术后伤口均有淡黄色炎性分泌物渗出,经换药再缝合而愈。但此类感染性皮脂腺囊肿予以Ⅰ期切除,仍有使感染扩散的可能性。因此,笔者认为,对组织较致密部位(如头面部、背部)的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切除后估计难以缝拢伤口或留有死腔者,还是以传统方法先引流、抗感染后再手术切除为宜。

    作者单位: 528412 广东中山,中山市坦背医院

    (编辑:江 宇), http://www.100md.com(吴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