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同病异治
1整体观念是同病异治的思想基础,2审证求因是同病异治的重要环节,3治病求本是同病异治的根本原则,4小结,【参考文献】
同病异治,是祖国医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辨证论治中的重要治则,在临床上随时都有运用。但同病异治的提出,绝不是主观的、任意的、盲目的,而是有其理论基础及临床依据的。所谓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病证,可因人、因时、因地的不同,或由于病情的发展、病型的各异、病机的变化以及用药过程、正邪消长等差异,治疗上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治法。
同病异治这一治疗原则,最早见于《内经》。《内经》中对此有三处论述。《素问·病能论》[1]说:“有病颈痈者,或石治之,或针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曰:此同各异等者也。夫痈气之息者,宜以针开除去之;夫气盛血聚者,宜石而泻之。此所谓同病异治也”。《素问·异法方宜论》中说:“医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岐伯对曰:地势使然也。……故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故治所以异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得治之大体也。”《素问·五常政大论》中说:“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者。”前一篇中主要强调的是同一疾病,由于发病部位,发病阶段的不同,所采用的方法也就不同。后2篇主要强调了对同一种疾病,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及所处的地区、气候、季节和生活习惯、饮食等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使“各得其所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治疗疾病,提高疗效。尽管历代医家对于同病异治这一治则,有过不少精辟的论述,但最早提出这一治则者,当源于《内经》。
几千年来《内经》所提出的这一治疗原则,一直在指导着中医临床,成为辨证论治医疗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们日常的医疗实践中,随时都在运用这一原则。下面分3个问题进行探讨。
1 整体观念是同病异治的思想基础
整体观是古代医家运用自发的辩证法和朴素的唯物论,对医学实践的经验进行总结,经过抽象思维而形成的基本观念。它反映了客观世界(包括人与疾病)互相依存、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基本关系。因此,它不仅是认识人体生理活动和疾病变化的基本观念,而且也是指导临床进行同病异治的思想基础。
祖国医学非常重视人体本身的完整性、统一性。它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构成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无论是脏腑经络、气血津液,在生理上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在病理上则是互相影响、互相传变的。祖国医学的整体观把人体视为一个小宇宙。就拿脏腑来说,虽然各有其独特的作用,但是他们之间是密切相关、不可截然分开的整体。《内经》对此有许多的论述,比如《素问·玉机真藏论篇》说:“五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所胜,气舍于共所生,死于其所不胜”。又说:“饮入于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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