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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社会保健--不容忽视的力量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
民族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医药,深受群众欢迎,适合社区推广,要重视民族民间医药队伍,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为社会保健提供支持
     在许多发达国家医疗费用的支出令政府财政不堪重负的今天,化学药品的毒副作用、致病菌的耐药性以及人体内部菌群失调等问题也在日益严重起来,两百多年来工业化生产制造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更使得人类的生存环境尤为恶劣。面对这一切,西藏、青海、甘肃、广西、云南的60余位民族医药专家和企业家就“民族医药与社会保健”的话题进行了研讨。

    民族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众多的民族,各个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自己传统的医药文化,都有自己的医药创造和医药积累。除了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中医药外,目前已整理出医学资料的民族医药(指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不下35种,其中包括藏、蒙、维吾尔、傣、壮、苗、瑶、彝、侗、土家、朝鲜、回回以及哈萨克、布依、哈尼、仡佬、羌、佤、景颇、水、怒等民族医药。这些都是各族人民长期与疾病做斗争的积累,在历史上曾为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繁衍昌盛做出过重要贡献。

    中华民族的医药文化长期以来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格局,各个民族由于发展条件不同和文化背景差异,其传统医药的发展程度和传承水平是不平衡的,有的历史悠久、著作丰厚、自成体系;有的资源丰富,但没有文字,直到现在才用汉文总结了自己的医学理论和药物知识,但他们都是中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像藏医药学,历史悠久,典籍丰富,疗效卓著,是藏族先民们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不断总结与疾病斗争的经验,为藏民族的繁衍、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它形成了中医学以外的另一个医学体系,在世界传统医学中都具有特殊的地位。公元1744年清乾隆将北京雍和宫改成藏传佛教专院,建立学术中心四学殿,学员通过考试获得“麻林巴”名号在各地当医生。从清初到今,北京一直有藏医为民众看病。

    因此,从学术体系来看,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医学,是中国传统医学的代表,具有无可争议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而民族医药集中了各少数民族的医药文化精华,同样是中华民族一个伟大的医药宝库,同样是我们国家现实的卫生资源。

    1951年我国政府就颁布了《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方案》,提出团结与提高民族医药的方针;1997年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再次指出,“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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