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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83514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草案)》审议通过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19日 《中国医药报》 2005.11.19
     回眸: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指明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对应急准备,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应急处理,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个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点评:

    今年入秋以来,我国局部地区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该《条例》的及时制定,既反映了我国政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高度重视,也显示了我国立法工作的高效,标志着我国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使开展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有法可依。,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