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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18684
性病诊疗服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9日 《现代护理报》 2005.12.09
     根据《性病诊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基本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本条件基础上制定分类标准。

    一、诊疗科目和科室设置

    (一)诊疗科目中至少含医学检验科和皮肤科性传播疾病专业;

    (二)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皮肤性病科(相关科室);医技科室至少设有检验科、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条件

    (一)具有2名以上性病主诊医师;其中一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二)检验人员和护理人员应能够满足检验、护理工作需要,每科应至少各3名。

    三、检验项目

    除开展一般医学检验常规项目外,还必须能够开展以下项目:

    (一)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梅毒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TRUST试验;

    (二)梅毒血清学确诊试验:TPPA或TPHA或FTA-ABS

    (三)淋球菌涂片染色镜检及培养;

    (四)非淋菌性尿道炎涂片检查白细胞(尿道、宫颈检查白细胞)、沙眼衣原体抗原检测;

    (五)阴道毛滴虫盐水湿片直接镜检;

    (六)念珠菌涂片直接镜检或培养;

    (七)阴虱或虱卵直接镜检;

    (八)涂片查找索细胞;

    具备条件的,可开展HIV血清学初筛试验。

    四、设备条件

    (一)检查治疗基本设备

    应该能够满足检查、治疗工作需要,至少应具备就诊桌椅、血压计、听诊器等常规检查器材,检查床(男、女分用)、治疗室、紫外线灯、辅助灯、储槽、洗手池、污物桶,检查治疗用的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注射器、输液器、采血针、扩阴器、手套、床垫、玻片、试管、阴道拭子等),抢救设备和药品、外科手术缝合包、液氮冷冻设备或二氧化碳激光仪或电灼或高频电刀、高温高压消毒锅、各种消毒剂等。

    (二)检验基本设备

    应该能够满足基本检验工作需要,至少具有显微镜、离心机、冰箱、恒温箱、二氧化碳孵箱或培养盒、超净工作台、水浴箱、振荡器、血尿常规分析仪、血液生化分析仪、细菌染色和血清抗体检查相关设备,样品保存设备等。

    五、工作区基本条件

    (一)设有独立的诊察室、检查室和治疗室,每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应具有消毒灭菌条件和洗手设施,通风、采光良好;二氧化碳激光治疗室应具备排风设备;

    (二)检验科、实验室的设置、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清楚。

    六、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建设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至少建立以下规章制度:性病报告制度、性病门诊日志制度、健康宣传教育和咨询制度、性病患者隐私保密制度、随访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治疗药品和诊断试剂的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相应人员岗位职责以及操作规程、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制度、医疗质量控制制度。

    七、其他条件

    (一)按照性病诊疗方案的要求,备有必要的治疗药物。

    (二)设病床的性病诊疗临床科室的人员配备比例和房屋建筑要求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皮肤病三级医院要求执行。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