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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屋檐下 非法游医的合法保护伞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20日 新华网
公立医院屋檐下 非法游医的合法保护伞
公立医院屋檐下 非法游医的合法保护伞

     在基层医院,"院中院"现象非常普遍。据河南、山东两省卫生监督人员介绍,所谓"院中院",一般就是由公立医院提供医疗工作场所,利用部分闲置人员和资源,对外承包租赁。由承包方独立经营和管理、经济独立核算。承包方每年只需支付给公立医院一定数额的承包费用或利润分成,主要的合作形式就是按年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管理费根据双方协议确定。

    在卫生监督部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郓城镇卫生院。破旧的医院走廊内空无一人,五楼一扇玻璃门上,写着"性病门诊"几个大字。患者会自然而然地把这个门诊当做医院的一个科室,然而,这里的老板并不是院长,而是江西商人李镇平。

    李镇平两年前来到菏泽,做起了性病诊治的生意。根据李镇平和院方签订的协议,借用医院的招牌、场地,成立"性病"门诊。门诊部经济独立核算,医院不干涉李镇平的经营活动,卫生院的1个医生和2个护士在李镇平的门诊里工作,工资由李镇平负担。利润则由李镇平和医院五五分成。后因医院经营日趋惨淡,李镇平的门诊部生意也越来越差,经双方协商,李镇平改为每个月给医院3000元钱的承包费。

    由于"院中院"直接和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绕过了审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政府监管。已经把业务承包出去的医院,一般也不会审核承包方的行医资质,对其医疗行为疏于管理,只要求对方能够按合同约定交钱。从山东目前查处的情况看,很多出租承包科室聘用的医护人员根本没有取得合法资质,有的则是"搭配"聘用,聘用一部分有合法资质的人,再聘一些没有资质的,以节省支出。

    通过如此出租、承包式的合作,一个连医疗资质都无法保证的承包科室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正规医院里安营扎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