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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医疗广告违法违规率高达64.08%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7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2年第49期
     本报讯 (驻地记者 胡德荣) 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通报了今年10月、11月两个月的医疗广告费监测结果,发现上海报刊、电视和电台等媒体发布的1857条医疗广告中,有1190条医疗广告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违法违规率高达64.08%。

    为维护医疗广告市场的秩序,上海市工商局将对上海长江医院、上海市友好医院、上海朝晖医院等违法宣传严重的医疗机构予以立案查处,对违法严重的上海天乙广告有限公司等33家广告公司作出限期整改30天、对4家媒体作出限期整改15天的决定,限期整改期间上述单位暂停发布医疗广告。

    上海市工商局在发布的违法广告警示中,列举了上海长江医院在报纸刊登的广告超出批准范围宣传医疗服务,并违禁发布治疗泌尿系统疾病广告;上海友好医院在报纸刊登的广告超出批准范围,违禁发布治疗性病、泌尿系统疾病广告。上海市工商局重申:各医疗机构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市卫生局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医疗广告必须严格按医疗广告内容格式化顺序发布,不得擅自宣传科普知识或介绍医疗机构、设备、医师情况,不得使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不得借医疗器械、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