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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毒性的研究概况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3日
1中医药对中药毒性概念的认识,2有毒中药及其毒性成分,3中药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4对中药药性与毒性的正确认识,5参考文献
     中草药一向被人们认为具有毒副作用少、使用安全的特点。我国作为一个中西医并重的国家,中药的使用相当广泛,早在我国第一本中药专著《神农本草经》中就已将药物按有无毒性,分为上、中、下三品。以后历代本草均有有毒无毒的药性说明。虽然中医药对中药的毒性有较深刻的认识,但对一些中草药,特别是常用的、被认为无毒副作用、副作用少的中草药的不良反应,还缺少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事实上,近年来中药毒副作用发现的频率正日渐增高。据报道,1992年国内主要医药期刊中有关中药毒副作用的文献有211 篇,1006 例;1993 年~1994 年国内111种医药期刊中则有380 篇,1133 例[1~2 ] 。因此,中药的毒副作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最近几年来,科研工作者在中药毒性方面的研究作一概述。

    1 中医药对中药毒性概念的认识

    中医药对中药的毒性概念的认识,古今有很大的差异,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

    1.1 广义的毒性概念 在古代医药文献中常是药物的总称。如《淮南子-修务训》云:“神农尝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周礼-天宫篇》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亦有指药物的偏性,这种偏性就是“毒”。如张景岳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是以气味之有偏也。”在《素问》中有这样的记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这是根据药物毒性的大小,把药物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等四类。《神农本草经》把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就是根据药物的无毒有毒来分类的,大体上是把攻病愈疾的药物称有毒,而可以久服补虚的药物看作无毒。有毒的药物用后多有强烈的医疗作用。可见在古代对于“毒”的概念,是广义的。故张子和说:“凡药皆有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张景岳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是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张氏之论述,进一步解释了毒药的广义含意,并阐明了毒性作为药物性能之一,是一种偏性,以偏治偏也就是药物治病的基本原理。[3]

    1.2 狭义的毒性概念 狭义毒性概念专指药物对人体的毒害性,隋代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中称,“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者,亦能杀人”。唐《新修本草》和现行药典在部分药物性味之下标明的“大毒”、“有毒”和“小毒”,大多是指一些具有一定毒性或副作用的药物,而对一般药物不提是否有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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