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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玛刀治疗肿瘤脑转移部分患者可长期生存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6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6期
     肿瘤出现脑转移后,全脑或非全脑伽玛刀等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就成为重要的治疗选择,但患者的中位生存期仍然有限。不过,美国匹兹堡大学医学院的Kondziolka等报告,部分患者经该方法治疗后生存期较长。[Cancer 2005,104(12):2784]

    为了明确哪些临床或治疗因素与这些患者长期生存相关,研究者对1988-2000年间接受了肿瘤脑转移放射治疗的677例患者资料进行了回顾性研究。对于其中治疗后生存期超过4年的患者,研究者分析了脑部和脑外治疗方式、症状、影像学表现、后续护理、治疗相关发病率等因素,并与生存期短于3个月者进行比较。

    结果显示,共有44例(6.5%)患者放射治疗后生存期超过了4年(平均69个月),其中16例在随访结束时仍存活。这些患者接受放射治疗时平均年龄为53岁,中位Karnofsky活动能力评分(KPS)为90。他们中最多见的原发病灶为肺部(15例)、乳腺(9例)、肾脏(7例)和皮肤黑素瘤(6例)。18例(41%)患者病变累及2处或更多处脑外器官,10例(23%)患者脑外病变存在于原发灶和淋巴结,9例(20%)患者脑外仅有原发病灶,其余7例(16%)患者则仅有脑部病变。影像学检查资料显示,总共133处肿瘤病灶中有99处(74%)缩小,22处(17%)未改变,其余12处(9%)则增大。与100例治疗后生存期短于3个月的患者相比,这些生存期较长患者具有初始KPS值较高(P=0.01)、脑部转移病灶较少(P=0.04)和颅外病变较少(P<0.00005)等特点。

    研究提示:恶性肿瘤脑转移患者中,脑部放射治疗时颅外病变进展范围可预示转归。不过,即使存在多器官病变,患者生存期也可延长,只要接受有效的颅内、颅外治疗,部分特定患者可较长期、高质量地生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