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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72624
加强护理安全管理 杜绝护理过失发生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2006年第2期
     【摘要】 探讨新时期下护理安全的管理方法,用法制的观念规范护理人员自己的医疗护理行为,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患者权利,杜绝护理纠纷。

    【关键词】 护理安全;护理过失

    护理安全一般是指患者在接受护理的全过程中,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随着国家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全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强化,患者的保护意识加强,投诉和诉之法律的医疗纠纷也逐步上升。我国于2002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实施,要求护理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制的观念规范自己的医疗护理行为,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患者权利,杜绝护理纠纷。

    1 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1.1 责任心不强缺乏良好的医疗道德

    由于受现代社会的影响,部分医护人员拜金思想严重,自觉社会地位低下,待遇不高,致使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心不强。表现在观察患者粗心,机械地执行医嘱,病情记录不详细,对病情变化不能及时汇报,延误病情。

    1.2 不落实操作规程

    许多医疗纠纷的发生主要为不按照规章制度操作造成的。表现为责任心不强,三查七对不严格,例如患者用药,有的药虽一字之差,但药理作用恰恰相反。因此,严格规范执行规章制度是杜绝护理过失发生的关键。

    1.3 护理人员的不足影响护理质量

    护理人员的不足,护理单元人员的缺编,新聘合同护士增多,这些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低,应急能力差,工作经验不足造成了护理质量下降。缺编使护理工作量加大,超负荷工作,护士只能勉强完成工作,产生急躁情绪,与患者交流少,服务质量下降。因此,护理人员的不足、缺编,使护理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加大了护理不安全因素。

    1.4 服务态度与沟通不良

    护士在实施护理工作中,通过与患者接触、交谈,能随时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病情变化及家属的心理需求,及时解决存在的和潜在的护理问题。如果护士与患者交谈时简单应付,态度冷淡,言语不妥,极易引发患者及家属的不良情绪。

    1.5 “以人为本”的观念较淡薄

    少数医护人员以自己为中心,服务意识淡化,态度差,对患者“生、冷、硬、顶、拖”,使医疗活动在不平等的医患关系下进行[2]。

     2 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措施和对策,杜绝护理过失发生

    2.1 提高护士职业风险意识,加强法律知识教育

    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学习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注意医疗安全,培养护士树立正确的医疗风险意识,正确认识风险既有客观的一面,又有可控的一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控制风险,在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2.2 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增强安全观念,加强规章制度的落实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护理工作的关键,因此,护士长要经常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把质量关,确保护理安全。培养护士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让每一个护士充分认识到护理工作中每项操作都必须科学和规范。

    2.3 加强在职学习和岗位练兵,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

    注重护理人员对知识的更新及新技术的培训,扩展对各层次护理人员的培训,特别对年轻护理人员及合同护士的技术操作训练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满足社会对护理人员的需求。

    2.4 加强语言修养确保服务质量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要求护理人员语言的知识含量越来越高,合理使用保护性语言,改善服务观念,对患者做到有问必答,尊重患者的合理要求。对不能满足的应耐心解释,不能以工作繁忙而置之不理。注重语言艺术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以优质的服务服务于患者。

    社会的进步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都对护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应该为患者及护理人员营造出一个更安全、更能体现人文关怀的环境和氛围。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也是护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护理安全应该得到每个护理管理者的重视。在护理工作中应该培养护士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保护自己,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及优良的服务,树立新一代护理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

    【参考文献】

    1 史自强,马永祥,胡浩波,等.医院管理学.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238.

    2 淘月玉,庄永忠.预防为主抓好医疗安全管理.现代医院,2003,3(1):50-51.

    作者单位: 518104 广东深圳,深圳市沙井人民医院护理部

    (编辑:江枫), 百拇医药(麦春蕾,魏明霞,邓一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