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GMP飞行检查不少于企业总数的15%
“2006年,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本辖区的临床前和临床研究项目的现场检查不少于15%,组织开展对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的GMP飞行检查不少于企业总数的15%,对血液制品、疫苗、特药生产企业、全国性和区域性特药批发企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每月至少到现场检查一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边振甲在谈到2006年药品安监工作的重点时,这些数字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药品安全监管司提出2006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创新监管、突出应急、注重长效、找准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
边振甲介绍说,在药品研究监管方面,将分步推进实施GLP的目标。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2006年首先要求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和中药注射剂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01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