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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针灸立法的成与败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498期
     中医针灸在中国是国宝,但在外国就是外来文化,如何使这个外来文化在所在国立足、生根、发展,就成了各国中医界必须经历和认真探讨的问题。

    中医针灸虽然在美国全面发展,但是发展最迅速、队伍最庞大、立法最完整,还要数加州。因此加州中医针灸立法过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从非法到合法

    1971年以后出现的“针灸热”,使加州的中医针灸展现一片前所未有的景象,但是一些中医师常遭告发,尤其一些老中医前辈不时以“无牌行医”等“罪名”被拘捕起诉。

    1972年在加州西医师公会的策划下,提出第一条针灸法案,规定没有西医执照的人可作为医师助手进行针灸治疗,但必须在某些核准的医学院校内。这条法律成为加州的第一个针灸立法。

    此后两年间,中医界先后提出五条法案,却遭里根州长的否决。1975年,“凡是有证据证明曾经从事针灸治疗五年以上者”或“在医学院校的针灸研究项目中从事针灸治疗三年以上者”均有资格申请注册成为针灸师,这个提案成为法律,成为加州中医针灸顺利发展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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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由加州针灸联合总会策划,委托众议员托利斯先生提出并通过了“针灸师独立行医法案”,取消了针灸师诊治病人必须先经西医、牙医、足医或整脊医师诊断或转诊的限制,使针灸师的权力提高了一步。

    1980年,“中医行医规范法案”提出并通过,内容包括针灸师具有“第一线医务工作者”的身份;针灸师可以合法使用电针疗法、艾灸疗法、拔罐疗法;针灸师可以使用推拿、气功、太极拳等治疗手段;针灸师可以使用中草药以“促进患者之健康”。

    到了2001年,一项法律进一步扩大中医师可以使用的行医方式,例如可以使用营养物品、草药以及膳饮辅助食品等,并特别明确中医师在临床治疗中可以处方使用各种植物、动物及矿物产品。

    关于学位和中医师身份问题

    这一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许多年资高、资历深,但英语欠佳的医师们。目前美国除了内华达州、佛罗里达州以及加州工伤保险系统之外,美国中医针灸师并无医师身份。1983年间,加州有一百多位中医针灸师经过两年的艰苦进修学习,取得了“东方医学博士” (Doctor of Oriental Medicine) 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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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反复的争论,总算可以有条件地使用 Dr和OMD。现在许多学校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中。展望未来,美国中医针灸医师将普遍达到博士水平。而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进身美国主流社会。

    中医针灸专业面临新挑战

    进入新世纪以来,就在中医事业得到美国主流社会认同和接纳的同时,加州中医专业的发展却遇到接二连三的挫折。例如:中医业界要求提高教育水准的努力遇到障碍;中医师作为第一线医疗提供者的资格受到非议;中医师诊断的能力受到质疑;开医嘱化验单和做医学影像检查的权力受到挑战;转诊特殊病人给西医或其它医务人员的资格受到反对等等。这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所造成。

    其一,中医针灸在美国尤其是加州,已经形成一个可观的行业,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引起非中医业者的垂青,许多其他专业如西医、牙医、足医、整脊医、营养医,甚至护士,都想从中分一杯羹,因此凡对中医针灸专业有利的事都要受到阻挠。

    其二,外州一些私人利益集团,专营以低标准招考针灸、中药、按摩而谋利,同时以低标准的入学门槛招生,这与加州中医界主张必须大力提高中医水准的宗旨背道而驰。在立法中一个可笑的矛盾是:当中医业者争取评估工伤患者的权力时,西医认为中医水准太低;当我们主张提高教育水准时,利益集团为保护招生来源而加以反对。使中医师处于前后夹攻的境地。, http://www.100md.com(罗志长 美国加州中医师联合总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