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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20569
第四节 化学性眼外伤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7日 上海科技出版社
     本病是化学性物质对眼部组织的损伤,本节着重介绍酸碱化学物质入目而损伤眼部组织的眼病。古籍中虽无“酸碱人目”病名的记载,但《华佗神医秘传》中记载有“碱水人目”。

    本病相当于西医学的酸碱烧伤。其受伤程度与预后取决于酸碱物质的形状(气体作用较轻,固体较重,液体介于两者之间)、浓度、温度与压力(温度愈高,压力愈大,则损害严重)、量的多少、接触时间的长短,以及当时紧急处理的措施等因素。如果酸碱物质浓度高,人眼量多,接触时间长,可致严重后果,甚至毁坏整个眼珠。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防治。

    [病因病机]

    一、酸碱液体直接溅人眼内。如强酸(硫酸、硝酸、盐酸)以及某些有机碱、强碱(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石灰水、氨水、液态氨等)。

    二、强烈化学性气体接触眼部。如硫化氢气体等。

    三、化学性粉尘、颗粒、结晶等固体物质进人眼内。如染料工厂、制药工厂的化学粉尘等。

    四、石灰进入眼内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碱性固体损伤的病因。

    [临床表现]

    当酸碱物质进入眼内后,轻者仅见灼热刺痛,畏光流泪,白睛微红,黑睛轻微混浊等;重者则伤眼剧烈疼痛,高度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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