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服务:不得不揭的家丑
“顾客就是上帝”——在如何给顾客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方面,有许多药店发掘优势、增创效益。但是,我国目前现有的22万家药店除个体差异性外,难保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一些药店的不良做法给这个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时有发生。在“3•15”到来之际,我们把最近一两个月发生在某些药店的家丑“揪”了出来,并请“上帝”(顾客)来逐个点评。欢迎各位药店读者对“号”入座,有则改之,无则加冕,以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的药品消费环境。
家丑1
给买便宜药的顾客白眼
沈阳市茂泉社区张大爷近日去药店买眼药,他想买两毛钱一瓶的眼药水。在第一家药店,营业员声称没有便宜药卖,反复向他推销贵的药,见张大爷“无动于衷”,便来了句“不买赶紧滚犊子!”张大爷再到第二家药店,确实买到这种药了,可营业员开完小票,使劲地往地上一扔,朝他白了一眼,扭头就走。
【顾客叶大妈点评】做生意的就应讲究和气生财,老话说得好:“来的都是客”,时髦点的说法是“顾客就是上帝”。可看看张大爷的一番经历,这哪里是在当上帝,分明是在受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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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与不买、买小买大都欢迎应是商家最起码的经营准则。我们老年顾客老毛病多花费也多,如果能有几毛钱的药可用,我们的负担就可以减轻不少,希望这些商家改改势利眼的毛病,为我们老年人想想。
家丑2
夸夸其谈惹祸上身
2月20日,湖南永州市一药店因夸大药品治疗疾病范围欺诈消费者,被市工商局责令退还消费者郭某1060元购药款,并赔偿郭某经济损失1060元。
该市某药店宣称自己销售的“×××红花丸”能治疗乙肝等疾病。消费者郭某见到药店的宣传后,花1060元购买了4盒给父亲治疗乙肝。但其父服用两盒后,发现根本没有药店所宣传能治疗乙肝的作用,于是向市工商局申诉。市工商局受理申诉后,查实该药店确实存在夸大“×××红花丸”治疗疾病范围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于是责令该药店无条件退还郭某1060元购药款,并赔偿经济损失1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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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明霞点评】像这样的药店还真不少。我每次到药店去,看到不管是大药店还是小药店,写满了花花绿绿广告词的海报、宣传单张满天飞,很容易令人心动。但是,当中有很多猫腻,突出的一点表现在夸大疗效。药店这样做很有“钓鱼”的嫌疑,我最痛恨这个了。有一次我跟店员论理,他们竟然说这些海报、宣传单张都是厂家提供的,与他们无关。说是这么说,药店也该检讨检讨,为什么你们不进行把关呢?你们懒得把关,对你们有好处吗?起码,我对这一类药店就没了好感。
家丑3
对货比三家的顾客动粗
2月23日晚上7时许,刘女士与女儿到浙江嘉兴勤俭路上的一家药房看眼药水。因为她手里拿着一张纸条,一女服务员就质问她在抄什么。刘女士回答说只是看看。可对方不相信,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这时又过来一个人,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纸条,两个像保安模样的男子还殴打了她。
该药房经理说,刘女士是附近一家药房的员工,之前已有几次来到他们药房抄药价,这次她又拿着纸条进来,员工看到她在记录所以要制止。刘女士承认,自己以前的确在其他药房工作过,但现在已经转行。至于为何会拿张纸条进药店,她表示只想货比三家。在民警的调解下,药房赔了刘女士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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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阿伟点评】虽然药品价格、超市商品价格都是商家的商业秘密,不能随便地让竞争对手知道,但是消费者若只是为了比较价格而作记录,便无可厚非,况且这家药店的做法也太粗鲁了,动手打人是违法的!
家丑4
言而无信令人反感
某药店在开业时贴出“海报”,自称药店里的药是本市最便宜的,如果顾客能找出本市其他药店销售的同种品牌的药比自家更便宜,可获得1500元奖励。顾客庞玲在一家药店找到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其销售价格比这家药店便宜5分钱,于是向药店出具了相应证明,准备领取这1500元奖金。但是这家药店拒不兑换。
【顾客庞玲点评】现在都什么年头啦,商家居然还敢不讲诚信。在百货业当中,不诚信的事情我们看多了,但是你说这个药店,卖的都是人命关天的商品,怎么也敢没诚信呢?以后坚决不上言而无信的药店购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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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丑5
“看门狗”屡屡闯祸
3月3日下午,西安市的谷女士拿医保卡到某药店去买药,她先来到收银处,让女营业员通过电脑帮查查卡内还剩多少钱。女营业员很不乐意,态度也不好,谷女士便和这位营业员发生了争执。大约十分钟后,谷女士买了药付了款,准备穿过药店的防盗门出去,此时防盗器响了。工作人员马上过来要求谷女士脱掉身上的蓝大褂。谷女士认为当众无故要求其脱掉外衣,是一种侮辱,坚决拒绝了。药店工作人员又让谷女士将口袋里的物品全拿出来。为表清白,谷女士只好拿出衣袋里的票据等物,结果发现,原来票据里夹着的一根银灰色金属条是“祸根”。正在纳闷间,谷女士发现药店收银台上有很多诸如此类的金属条。她怀疑事先和她有过争执的营业员借机报复,故意将这个金属条放到票据里,让她当众出丑。为此,她又和药店的工作人员争了起来,个别工作人员还骂了她,她很想不通。
后经记者了解,该店的药盒里都有金属条,是药店用来防盗的,如果有人拿了未付款的药品从防盗门走出,防盗器就会发出响声。“谷女士因查卡里的钱和营业员发生争执,我随后就批评了这名营业员。因为这个金属条本是放在药中的,很可能是谷女士不小心掉在了口袋里,后来又和票据混在了一起。但事后工作人员在处理这件事的方法和态度上,的确有不当之处,我们可以给谷女士当面道歉,也可以让她查看当时的现场录像。”在药店的监控录像上,记者也查看了谷女士当时买药的情景,但录像有些模糊,无法看到谷女士所怀疑的“营业员将金属条夹到票据中”的行为,谷女士心头的疑虑还是难解。最后,药店工作人员主动给谷女士道歉,谷女士才原谅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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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Red Rain点评】哼哼!这样的事情真不少。我一个朋友就曾经遭到质劣防盗器(我们都叫这个做“看门狗”)骚扰,当时他口袋里也有一块东西惹来药店的防盗器鸣叫,药店保安要搜他的身,他没做违法的事情当然不干,并当即打电话请来律师朋友。这家药店安装了摄像头,通过录像看,朋友并没有乱拿店里的东西。因此律师建议药店检查防盗器,果然,防盗器的确有问题。依我看,谷女士平白无故受怨,可以告药店诬蔑才是。
家丑6
简直就是黑帮
最近,从湖北来粤打工的冯某和林某向媒体倾诉:“我们在药店买了1000多元的药,上网一查居然是冒牌货,索赔不成离开药店时,竟遭多名恶徒围殴!”
原来,他们上月先后到广州市番禺区朝阳路某大药房买了4盒“蒙神力”金锁固精丸和两盒“圣雄鹿鞭”,共计1180元。当晚,他们当中3人各服下一粒“圣雄鹿鞭”。但第二天醒来,凡服药的人都头痛而且视力下降。他们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一核查,发现此药竟然盗用了沈阳一家药厂某药品的批准文号。于是,冯某拿上“圣雄鹿鞭”与发票到该药房索赔,药房老板要冯某翌日再来。第二天,冯某带林某一起来到药房,该店一负责人与经销方“圣雄鹿鞭”的业务员都在药房等候他们,并向他们提出:“情况我们已了解,只能给你们退药,你们的损失可以适当补偿一点。”但是林与冯认为应按《消费者权益法》双倍赔偿。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药店提出让药监部门处理。林某在药店打电话给药监部门,约定当天下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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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林某和冯某刚走出药店时,便发现“圣雄鹿鞭”的业务员尾随其后,他们预感不妙,立即拦下一辆的士。此时,路边突然冲出八名大汉,要抢冯某手中的药品,未果,便围住其毒打。媒体记者近日与药房老板核实情况时,该药房老板认为,林某被打是他自己的事,“说与我们有牵连要凭证据!”对于索赔问题,药店表示“按当地药监部门的处理决定执行!”
【顾客孙根荣点评】药店进药,必须通过合法渠道,但是有药店就敢违法。以上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不管打人事件是否与这家药店有关,起码他们的进药渠道是有问题的。
据《武汉晚报》最近报道,该市警方破获了一个药品盗窃团伙,警方展开调查后竟发现,这个团伙的赃物一直由该市某医药公司与多家大型药房收购。令人惊讶的是,当中一家涉嫌收赃的药店负责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还大言不惭:“这是市场规律,只要便宜又不是假药,我们就愿意收!”
这样的药店简直就是助纣为虐!本来应该马上报警才是,他们竟然当作了牟利的商机。呼吁有关部门严格管理,不能让黑道玷污了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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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丑7
抓错药致人死命
近日,一对四川籍夫妇抱着孩子向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市中工商所投诉:2月27日,这对夫妇因一周岁的孩子发烧,到温州市附属儿童医院就诊,因身边带的钱不够,只好把医生开的处方带回家附近的某药店,买了一盒价格为38元的“依托红霉素颗粒”。给孩子吃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了,他们不得不将孩子送往医院治疗,花去800元医疗费,他们怀疑该药有假。
经查,该店营业员没有看懂处方上的药名,处方上写的是“先锋霉素”,她错看成“依托红霉素颗粒”了。最后,药店不得不向这对夫妇一次性赔偿1000元医药费与营养费。
2月13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某药店门口,有死者家属身穿孝服,拉起了写有“抓错药、致父命、推卸责任、天理不容”的条幅,引来数百名群众围观。
, http://www.100md.com 死者女儿告诉记者,其父于2月8日下午到该药店购买中药“何首乌”100克,结果药店将“何首乌”错抓成“草乌”。其父回家煎服50克后出现口舌麻木症状,其母遂向药店提出质疑,该店张经理称药抓错了,收回剩余的50克草乌,并给了解毒药让其父解毒。其母拿了解毒药连忙赶回家,但是其父已经全身麻木不能站立,于是被送往临汾市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3时死亡,病历上写着“急性中草药中毒”字样。经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此事的确是由“草乌”引发,警方目前正在处理中。该药店已经关门停业。
【顾客小毅点评】“药店做的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但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和心寒的是:为什么屡屡在闹出人命后,药店才会引起警醒?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0期, http://www.100md.com(天恩)
家丑1
给买便宜药的顾客白眼
沈阳市茂泉社区张大爷近日去药店买眼药,他想买两毛钱一瓶的眼药水。在第一家药店,营业员声称没有便宜药卖,反复向他推销贵的药,见张大爷“无动于衷”,便来了句“不买赶紧滚犊子!”张大爷再到第二家药店,确实买到这种药了,可营业员开完小票,使劲地往地上一扔,朝他白了一眼,扭头就走。
【顾客叶大妈点评】做生意的就应讲究和气生财,老话说得好:“来的都是客”,时髦点的说法是“顾客就是上帝”。可看看张大爷的一番经历,这哪里是在当上帝,分明是在受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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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与不买、买小买大都欢迎应是商家最起码的经营准则。我们老年顾客老毛病多花费也多,如果能有几毛钱的药可用,我们的负担就可以减轻不少,希望这些商家改改势利眼的毛病,为我们老年人想想。
家丑2
夸夸其谈惹祸上身
2月20日,湖南永州市一药店因夸大药品治疗疾病范围欺诈消费者,被市工商局责令退还消费者郭某1060元购药款,并赔偿郭某经济损失1060元。
该市某药店宣称自己销售的“×××红花丸”能治疗乙肝等疾病。消费者郭某见到药店的宣传后,花1060元购买了4盒给父亲治疗乙肝。但其父服用两盒后,发现根本没有药店所宣传能治疗乙肝的作用,于是向市工商局申诉。市工商局受理申诉后,查实该药店确实存在夸大“×××红花丸”治疗疾病范围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于是责令该药店无条件退还郭某1060元购药款,并赔偿经济损失1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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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明霞点评】像这样的药店还真不少。我每次到药店去,看到不管是大药店还是小药店,写满了花花绿绿广告词的海报、宣传单张满天飞,很容易令人心动。但是,当中有很多猫腻,突出的一点表现在夸大疗效。药店这样做很有“钓鱼”的嫌疑,我最痛恨这个了。有一次我跟店员论理,他们竟然说这些海报、宣传单张都是厂家提供的,与他们无关。说是这么说,药店也该检讨检讨,为什么你们不进行把关呢?你们懒得把关,对你们有好处吗?起码,我对这一类药店就没了好感。
家丑3
对货比三家的顾客动粗
2月23日晚上7时许,刘女士与女儿到浙江嘉兴勤俭路上的一家药房看眼药水。因为她手里拿着一张纸条,一女服务员就质问她在抄什么。刘女士回答说只是看看。可对方不相信,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这时又过来一个人,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纸条,两个像保安模样的男子还殴打了她。
该药房经理说,刘女士是附近一家药房的员工,之前已有几次来到他们药房抄药价,这次她又拿着纸条进来,员工看到她在记录所以要制止。刘女士承认,自己以前的确在其他药房工作过,但现在已经转行。至于为何会拿张纸条进药店,她表示只想货比三家。在民警的调解下,药房赔了刘女士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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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无信令人反感
某药店在开业时贴出“海报”,自称药店里的药是本市最便宜的,如果顾客能找出本市其他药店销售的同种品牌的药比自家更便宜,可获得1500元奖励。顾客庞玲在一家药店找到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其销售价格比这家药店便宜5分钱,于是向药店出具了相应证明,准备领取这1500元奖金。但是这家药店拒不兑换。
【顾客庞玲点评】现在都什么年头啦,商家居然还敢不讲诚信。在百货业当中,不诚信的事情我们看多了,但是你说这个药店,卖的都是人命关天的商品,怎么也敢没诚信呢?以后坚决不上言而无信的药店购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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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狗”屡屡闯祸
3月3日下午,西安市的谷女士拿医保卡到某药店去买药,她先来到收银处,让女营业员通过电脑帮查查卡内还剩多少钱。女营业员很不乐意,态度也不好,谷女士便和这位营业员发生了争执。大约十分钟后,谷女士买了药付了款,准备穿过药店的防盗门出去,此时防盗器响了。工作人员马上过来要求谷女士脱掉身上的蓝大褂。谷女士认为当众无故要求其脱掉外衣,是一种侮辱,坚决拒绝了。药店工作人员又让谷女士将口袋里的物品全拿出来。为表清白,谷女士只好拿出衣袋里的票据等物,结果发现,原来票据里夹着的一根银灰色金属条是“祸根”。正在纳闷间,谷女士发现药店收银台上有很多诸如此类的金属条。她怀疑事先和她有过争执的营业员借机报复,故意将这个金属条放到票据里,让她当众出丑。为此,她又和药店的工作人员争了起来,个别工作人员还骂了她,她很想不通。
后经记者了解,该店的药盒里都有金属条,是药店用来防盗的,如果有人拿了未付款的药品从防盗门走出,防盗器就会发出响声。“谷女士因查卡里的钱和营业员发生争执,我随后就批评了这名营业员。因为这个金属条本是放在药中的,很可能是谷女士不小心掉在了口袋里,后来又和票据混在了一起。但事后工作人员在处理这件事的方法和态度上,的确有不当之处,我们可以给谷女士当面道歉,也可以让她查看当时的现场录像。”在药店的监控录像上,记者也查看了谷女士当时买药的情景,但录像有些模糊,无法看到谷女士所怀疑的“营业员将金属条夹到票据中”的行为,谷女士心头的疑虑还是难解。最后,药店工作人员主动给谷女士道歉,谷女士才原谅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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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Red Rain点评】哼哼!这样的事情真不少。我一个朋友就曾经遭到质劣防盗器(我们都叫这个做“看门狗”)骚扰,当时他口袋里也有一块东西惹来药店的防盗器鸣叫,药店保安要搜他的身,他没做违法的事情当然不干,并当即打电话请来律师朋友。这家药店安装了摄像头,通过录像看,朋友并没有乱拿店里的东西。因此律师建议药店检查防盗器,果然,防盗器的确有问题。依我看,谷女士平白无故受怨,可以告药店诬蔑才是。
家丑6
简直就是黑帮
最近,从湖北来粤打工的冯某和林某向媒体倾诉:“我们在药店买了1000多元的药,上网一查居然是冒牌货,索赔不成离开药店时,竟遭多名恶徒围殴!”
原来,他们上月先后到广州市番禺区朝阳路某大药房买了4盒“蒙神力”金锁固精丸和两盒“圣雄鹿鞭”,共计1180元。当晚,他们当中3人各服下一粒“圣雄鹿鞭”。但第二天醒来,凡服药的人都头痛而且视力下降。他们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一核查,发现此药竟然盗用了沈阳一家药厂某药品的批准文号。于是,冯某拿上“圣雄鹿鞭”与发票到该药房索赔,药房老板要冯某翌日再来。第二天,冯某带林某一起来到药房,该店一负责人与经销方“圣雄鹿鞭”的业务员都在药房等候他们,并向他们提出:“情况我们已了解,只能给你们退药,你们的损失可以适当补偿一点。”但是林与冯认为应按《消费者权益法》双倍赔偿。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药店提出让药监部门处理。林某在药店打电话给药监部门,约定当天下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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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林某和冯某刚走出药店时,便发现“圣雄鹿鞭”的业务员尾随其后,他们预感不妙,立即拦下一辆的士。此时,路边突然冲出八名大汉,要抢冯某手中的药品,未果,便围住其毒打。媒体记者近日与药房老板核实情况时,该药房老板认为,林某被打是他自己的事,“说与我们有牵连要凭证据!”对于索赔问题,药店表示“按当地药监部门的处理决定执行!”
【顾客孙根荣点评】药店进药,必须通过合法渠道,但是有药店就敢违法。以上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不管打人事件是否与这家药店有关,起码他们的进药渠道是有问题的。
据《武汉晚报》最近报道,该市警方破获了一个药品盗窃团伙,警方展开调查后竟发现,这个团伙的赃物一直由该市某医药公司与多家大型药房收购。令人惊讶的是,当中一家涉嫌收赃的药店负责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还大言不惭:“这是市场规律,只要便宜又不是假药,我们就愿意收!”
这样的药店简直就是助纣为虐!本来应该马上报警才是,他们竟然当作了牟利的商机。呼吁有关部门严格管理,不能让黑道玷污了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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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对四川籍夫妇抱着孩子向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市中工商所投诉:2月27日,这对夫妇因一周岁的孩子发烧,到温州市附属儿童医院就诊,因身边带的钱不够,只好把医生开的处方带回家附近的某药店,买了一盒价格为38元的“依托红霉素颗粒”。给孩子吃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了,他们不得不将孩子送往医院治疗,花去800元医疗费,他们怀疑该药有假。
经查,该店营业员没有看懂处方上的药名,处方上写的是“先锋霉素”,她错看成“依托红霉素颗粒”了。最后,药店不得不向这对夫妇一次性赔偿1000元医药费与营养费。
2月13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某药店门口,有死者家属身穿孝服,拉起了写有“抓错药、致父命、推卸责任、天理不容”的条幅,引来数百名群众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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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小毅点评】“药店做的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但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和心寒的是:为什么屡屡在闹出人命后,药店才会引起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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