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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多了4元钱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15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30期(总第2283期 2006.03.15)
     事件回放:

    这天店长助理小张接到一位女顾客打来的投诉电话。女顾客称,2月份,她两次托人在药店抓中药,每次3副,金额都是46元。这次,她自己到药店用同样的方子一样也抓了3副药,还是先前那个处方,上面还有药店店员第一次给她抓药时标出的46元的价钱。但是,她这次抓完药,店员却告诉她是50元。她在电话里质问小张:“一样的方子,一样的药材,只不过前两次不是我来买的药,难道是药店‘见人下菜’,见来的人不认识就有意多收钱?”……

    主持人:桃子妖妖

    王献波:洛阳明康药业有限公司

    朱丽华:山东益寿堂药业有限公司店长,执业药师

    冯 卓: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

    毛坚泉:江苏高邮市九洲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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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建富: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桃子妖妖】:药还是一样的药,为什么换了人,药价就涨了4元钱呢?难道真的如顾客所说药店是“见人下菜”,还是其中另有隐情呢?下面就请各位嘉宾来分析一下。

    隐情一:进货价涨了

    【朱桂林】:这种情况,我也曾碰到过。

    2003年4月,正是防非典的关键时期,自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中医药专家,对非典型肺炎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预防部分进行修订,推出了几个防治非典的中药处方后。一时之间,卖中药的分店人来如潮,忙得不可开交,总部紧急调集各店精兵强将到中药组帮忙。

    一天下午,一名顾客气冲冲地跑到店长室,把药摔在桌子上,说店内人员多收了他的钱,要求店长给个说法,店长虽然也很忙,但还是让顾客坐下,随后把中药组组长找到了店长室。经检查,方子没变,也还是那几味药,因此顾客一口咬定上午家人买的是13.6元一副,而前天买的是12.3元,多了1.3元,“一定是有一副药算错了帐”,并声称我们药店私自哄抬物价,要去举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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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店长就一味一味地和顾客认真核算,结果证明营业员并没有算错,之所以价格不一致,是因为进货时有几个品种的中药货源紧俏,市场价格飞涨,店内在销售时计价要比前几天高出一些,但绝对在物价局核准范围之内。顾客明白后,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还认为你们是乱涨价呢。”店长告诉他说:“顾客进店营业员都会一视同仁,明码标价,不会发生欺诈行为。”

    由于店内药品经常受到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因此药价有时可能会调高,有时可能会调低,一些顾客购药时不明白情况,就可能会认为药店是在看人卖药,熟人价格就低,一般人价格就高。

    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店员在售出药品时,最好提前和顾客说明白,比如可以说:“对不起,这种药的价格刚刚调高,现在价格是××元。”对案例中的问题,在销售时,营业员应告诉顾客具体那一味药价格已经调整,调高和调低均应做出说明。提前做了告知,买不买药;若买药,买多少,顾客都会有自己的打算,切不可只是开单卖药,这样做往往会让顾客觉得药店态度真诚,是在为顾客着想,即使药价调高了,顾客也会欣然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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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营业员只是简单地多说一句话,就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信,大家可以一试。

    隐情二: 真有店员“见人下菜”?

    【王献波】:朱店长分析得很有道理,但是我觉得不能避免极个别店员“见人下菜”的嫌疑。顾客进药店消费,不仅希望享受“合理的药品价格”,更希望得到药店“一碗水端平”式的服务。“顾客是上帝”不应该是针对某一位顾客而言的,而应是对所有顾客都如此。因此,“见人下菜”所带来的后果甚至比药品价格高于其他药店更伤害顾客的“自尊心”。

    所以,当我接到这样的投诉时,会先将事实澄清,看究竟是不是有店员在“见人下菜”,如果确有店员私自更改了中药的零售价格,我会主动向顾客“承认过失”:“您好,这位大姐。这3副中药确实是46元,但由于当事店员是我们药店的新手,业务不是很熟,不小心向您误报了价格,在此我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我这次愿意以45元的会员价格销售给您,您对这样的处理方式满意吗?”倘若顾客是在家中打的电话,我会当即表示:“请告知我您的详细住址和电话,我会尽快安排人,将多收您的钱送到府上去!”如此一来,顾客都不会继续向药店“发难”。你能“知错就改”,同时主动承担“错误”所带来的“损失”,顾客一般都愿意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当然,接下来我一定会私下找当事店员谈话,告诉他(她)“见人下菜”对顾客的伤害以及对药店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强店员的业务培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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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卓】:我倒觉得店员并不是有意“见人下菜”的,中药调配是个手脑并用的活,不仅要理论联系实际,而且划价、调配、审方多个环节也要环环相扣。特别是划价这个过程非比寻常,因为中药非同西药,只要营业员记住货号就可以,中药则是人工计价,难免会出现错误,这可能就是造成同一副药却贵了4元钱的原因。特别是一些药店实行微机划价,营业员有可能将数量或单价输入错误。因此,此时应嘱托店员再重新计算一遍,如的确是店员算错了,则要追究相应店员的责任,并按照顾客的要求退药品差价或合理赔偿,当然罚金理应由该店员承担,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隐情三:都是会员卡惹的祸

    【毛坚泉】:大家可别忘了会员卡哦,前后药价差异说不定就是会员卡惹的“祸”,很可能前两次帮她买药的人刚好有药店的会员卡,所以就享受到了优惠价格。而这位顾客没有会员卡,价格自然有所偏差了。遇到这种情况如果让顾客按照50元来结账,顾客自然是不能接受的,因此最好仍按46元标准收费。药店做出退让,其目的是防止客源的流失,一切要从长远着想,切莫因小失大。同时还可以趁机建议顾客也办一张药店的会员卡,这样又多了一位常客,何乐而不为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消费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这位妇女对待此事的心态,是一般常客都会有的现实想法。前后收费标准不一,极易造成顾客的误解,产生“见人下菜”的错觉,甚至让人对此感到气愤。价格在多数消费者心目中是最敏感的一个方面,它直接影响到顾客对购买地点的选择与是否购买的决定,同时也关系到药店的声誉,因此,我们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尽可能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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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所思 挑挑自己的毛病

    【刘建富】:大家的分析很有道理,但是我觉得除了以上的这些原因以外,此事件中的店员也有一定责任。首先,这名店员的工作程序有问题。一般来讲,来了一名顾客抓中药,营业员要先审方,看看有没有配伍禁忌,药量是否适当。接下来,看药房的药是否齐备,有无缺味现象。如果处方上的药药店全有,就可以计价了。算一下顾客抓足所需药品需要多少钱。顾客交款后,营业员就可以抓药了。事先告诉顾客抓药需要多少钱,可以避免把药抓齐了,顾客却因为价格原因反悔不要了。有的时候则是顾客没有带那么多钱,如果营业员已经把药抓好了,顾客因为钱不够而放弃购买,营业员还得搭上工夫,把已经抓齐的药全部分拣出来。中药材不像化学药品和中成药,都有明码标价,顾客一目了然。事先告诉顾客中药材的价格,顾客认可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按售药的正常工作程序做到这一步,销售的前期准备工作就算铺垫好了,余下的事情相对来讲就好办多了。很显然,事例中的这名营业员并没有事先告诉顾客药价是多少,而是给顾客抓完药后,让顾客付款时,药价问题才浮出水面,结果引起顾客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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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营业员还有一个明显的不足是,没有适时做必要的了解和解释工作。当营业员第一眼看到处方上有顾客先前抓过药标注的价格时,应该主动询问顾客原来是在哪儿抓的药,再进一步算出自己药店的药价是多少。与处方上原来标注的价格相比是高了还是低了;价格变高或变低的原因是什么,应该向顾客做出解释。因为中药材生产、种植受季节、气候、产量、产地、供应渠道等因素的影响,其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告诉顾客这次处方中有哪几味新购进的药材价格有什么调整,是调高了还是调低了。把这些事情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去做了,就完全可以消除顾客的误解,而不至于事后被顾客投诉。

    【桃子妖妖】:很感谢几位嘉宾的参与。从他们的分析中,我可以发现其实很多的投诉都是因为消费者与店员缺乏沟通造成的,如果我们的店员事前能多一些解释,也就不会有这次投诉了。今天刚好是“3•15”,再此,小编也想提醒各位店员不妨在售药前多做一些工夫,这样就能减少误会,构建起和谐的消费环境。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0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