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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印发《2005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5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39期(总第2293期 2006.04.05)
     本报讯 2005年11~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通报批评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7298次。在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为6472次,占违法发布广告总数的88.7%;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有715次,占总数的9.8%;违禁发布广告的111次,占总数的1.5%。这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2005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中公布的数据。其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比例虽比第五期公布的92.4%略有下降,但仍是最主要的违法发布类型。

    本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违法发布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228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97个品种。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鳝消渴颗粒(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苗祖唐方)违法发布广告151次、西安德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违法发布广告108次、西藏聂拉木藏药厂生产的十五味龙胆花丸(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圌除根)违法发布广告102次、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辛芳鼻炎胶囊违法发布广告102次。

    对擅自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辽宁、吉林、福建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撤销了12个企业的12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39期, http://www.100md.com(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