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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 医院应向病人提供每日治疗费用清单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2日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莹) 医院应向病人或家属告知每天的治疗情况,并提供治疗费用清单。昨天,卫生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发布《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出院要告知总费用清单

    活动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各类公立医院。卫生部要求,医院应严格执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告知病人或家属。病人出院时,医疗机构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严禁用非法手段抢病人

    活动期间,卫生部禁止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严禁医疗机构利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它医疗机构招揽病人。

    候诊厅应提供饮水电话

    卫生部建议,大中型医院均应设立专家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制度,缩短等候时间;在候诊大厅向就诊者提供饮水设施和电话;各级各类医院都应制订便民服务措施,提供清洁、舒适的就诊环境,门诊要有咨询台、候诊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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