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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39021
医疗贿赂严重,谁之过?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8日 网易综合
医疗贿赂,医疗贿赂,重点治理行为包括:,[政府声音],高强:商业贿赂成医药行业混乱重要原因,[媒体观察],医疗腐败成商业贿赂重灾区,[网友观点]
     近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重点治理行为包括:

    医疗机构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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