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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二院“自疗”处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9期(总第2303期 2006.04.28)
     随着上周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哈医大二院”)以及相关人员处理结果的公布,“500万天价医药费”这起轰动全国、历时大半年的事件即将划上句号。

    但是记者采访发现,通过此事凸显的现象和由此引发的思考还远远没有结束。

    教训可谓深矣

    “天价医药费”事件自去年曝光以来,社会各界都在期待着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现在尽管对医院方到底多收了患方多少费用的结果尚未公布,但是哈医大二院被吊销“三甲”医院资格1年,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处分,其处理的力度之大在医疗界确属鲜见。

    对于处理结果,当事医院怎么看?哈医大二院一位医生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既然事情曝光了,怎么处理我们都能接受,现在的门可罗雀与昔日的熙熙攘攘已经形成鲜明的对比。医院弄成这样让我们有些心寒,这对一个积累了很多年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医院来说,会不会从此一蹶不振?”很显然,对于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他们更多的是关注医院如何去面对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一位先后两次到哈医大二院采访的媒体同行说:“与第一次采访的时候见到医院人满为患的场景相比,相隔不过一两个月的时间,该院真的已经是‘门前冷落车马稀’了。这对一家享有盛名的大医院来讲,确实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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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认为哈医大二院的“天价医药费”事件的曝光使得医疗机构的社会形象受到严重的伤害。况且据此前一些媒体报道,重新核算以后的住院费用只是多收了患方20万元左右,至于患者自行购药、请专家的费用“与医院无关”,一种说法认为“550万天价医疗”这顶“帽子”过大了,哈医大二院“有点冤”。

    侥幸心理堪忧

    那么,患方对这样的处分是否满意?有媒体透露,对于上述处理结果,患方表达了三点意见:一是ICU病房给患者使用了4种多达385支直接造成患者死亡的违禁药品,这属于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二是处理结果中并未体现患者家属自购药品数量及价格的事实真相;三是医院究竟多收了多少费用,与事实还有出入。

    逝者已矣。有业内人士担心恐怕无论处理结果怎样,都无法让患者的家人满意。一位知情人士则告诉记者:“患方对处理结果的诉求其实很高,有些甚至涉及到医院运作背后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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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记者在采访一些医生时听到一种认识出奇一致的说法:“这种事情在医院并不鲜见,被曝光活该医院倒霉。”甚至还有一些医院的管理者不无狡辩地说:“现在都在说市场化,买卖自由,患者愿意花重金看病,医院为什么就不能收?”

    广东省中山市一家二级医院的院长甚至在公开场合声称:“医院本身并没有像记者们笔下所描述的那么黑,‘天价医药费’事件的曝光以及产生的恶劣影响正是源于媒体的胡乱炒作,因此,媒体也要为此负责。”

    对此,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著名卫生经济学家杜乐勋专门提醒说:“医院管理者和医护人员不能意识到问题的本质,反而认为这仅是医院‘不幸运’导致的,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一位曾直接参与此事件调查的一家媒体的记者在与本报记者交谈时,也流露出一种担忧:现在众多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和医护人员不仅不去对“天价医药费”事件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反而以一种局外人的心态来看待,或者有些管理者的所谓反思也只是隔靴搔痒,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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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亟待树立正面形象

    尽管有部分业内人士存有侥幸心理,但当记者就事件处理结果展开追踪时欣喜地发现,绝大多数业内人士对事件的态度还是冷静的,他们纷纷表示:就行业而言,处理结果轻还是重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医疗机构在这个事件中的反思仍需继续,行业规范管理的呼声不能停止,现在开始重塑医疗形象正当其时。

    在采访中,不止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感慨:“正当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突出,医患关系紧张的时候,事件给医疗行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大大损毁了行业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倘若再发生几个类似事件,医疗形象可能就真的要丧失殆尽了。”

    该如何面对这种尴尬境地?安徽省省立医院某临床科室的何主任说:“医疗形象是医患沟通的基础,尽管有关医患的纠纷和矛盾不停地被曝光,导致医患关系被人诟病颇多,但我认为这是媒体的一种无意放大而已,医患之间其实是非常渴望能够培养很好的合作关系的,医生尽心尽力,患者全力配合,共同对抗疾病。因此要拥有和谐的医患关系,从医者的角度来说,我们只有真心去塑造良好的医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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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何主任的说法基于他受到发生在身边的另一件事的感触,那就是该院神经内科护士长丁艾梅以身殉职的感人经历。何医生还特别建议,类似丁艾梅护士长的事迹其实在医疗机构并不鲜见,如果是在一个和谐的环境里,也许不值得去特别宣传,但是针对一直被负面新闻困扰的医疗界,也许可以通过这些感人的事迹宣传,重塑医疗形象。

    浙江省杭州市一家三甲医院的负责人也认为:“靠单纯的道德示范可能无法阻止医德医风的滑坡,还需要在制度层面上进行管理和约束。要以非常严肃的心态面对已经存在的漏洞和缺位的机制。

    而据记者了解,学习丁艾梅护士长的事迹已经在安徽的大小医疗机构当中开展起来,主管部门的目标很明确:以此为宣传契机,重塑医疗形象。

    解放军302医院感染十六科主任刘士敬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建议,由卫生部组织全国600万医务工作者对照一系列的负面事件,认真反思,深入学习有我国代表参与制定的《14国宣言》所倡导的——“高尚的、有节制的和谨慎的、公正的和公平的、供得起的和经济上可持续的、尊重人的选择和尊严”的五项医生职业道德原则,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实际行动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重新树立起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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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价医药费”事件备忘

    2005年11月,“天价医药费”事件因患者家属举报而进入公众视野。

    11月22日上午8时,卫生部调查组向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通报了一些初步的检查情况,主要问题有:病历有涂改迹象,专家组明确意见,部分病历有伪造;血库出血单与医嘱单不符,病历、收费单、化验单三者不符;过度治疗、过度开支,这些问题都是根据院方提供资料反映出来的;值班医生有两次无证上岗,而且代替别人下医嘱;自购药品去向不明;护士值班乱。

    12月初,中纪委、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联手组成了调查组,对“天价医药费”事件展开全方位调查,从患者家属、医院直到卫生厅。

    12月7日,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天价医药费”事件,患者家属的长子翁强向媒体公布了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和材料,并进一步透露了事件的前后经过。

    2006年2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调查不可能不了了之,由于这个事件比较复杂,不便于做更多的评论。但是卫生部一定会检查到底,一旦有了结果,会及时对外通报。

    2006年4月,黑龙江省卫生厅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宣布了事件处理结果:哈医大二院被吊销“三甲”医院资格1年;哈医大二院的ICU主任于玲范被撤职,并被吊销行医资格;护士长郭晓霞被撤职;血库主任被撤职;院党委书记王国良被撤销党委书记职务。此外,哈医大二院的主管副院长王太和被调到哈医大工本学院任职;主管副院长谭文华被调到哈医大二系任职。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16期, http://www.100md.com(汪言安 戴丹)